商家貓膩為何總由某些業(yè)內人士自行引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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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3日 01:40 中國經濟時報 | |||||||||
周士君 如今,面對廠商算計消費者的一些計謀或貓膩,總會不時地有良心發(fā)現的“業(yè)內人士”出面“自爆家丑”。日前,長虹集團副總經理鄭光清也“自行”曝光了當前部分光顯背投生產企業(yè)的謊言。他說,目前最主流的高端光顯背投尚存在技術缺陷,被廠家宣稱壽命能達1.2萬小時以上的光顯背投,實際壽命約在6000~8000小時。為保證屏幕亮度,消費者基本
鄭光清引爆或揭示的這個“家丑”,對那些彩電消費者來說,的確是利害攸關。因為依照現行《消法》的規(guī)定,彩電消費過程中,凡非消費者原因造成損害的,廠商對其核心部件應在3年內保修保換。而時下高端光顯背投彩電存在的技術缺陷,也就意味著彩電企業(yè)每銷售一臺光顯背投,還需為消費者準備一個備用燈泡,而其1800~3000元的成本,使得彩電企業(yè)難以承受。故而廠家就靠其玩弄的貓膩和謊言,硬是把本該由廠家負擔的巨額費用,巧妙地踹給了彩電消費者。假若沒有人肯站出來捅破這層窗戶紙,消費者也就只能因廠商的“技術封鎖”而吃個大大的啞巴虧了。 其實,鄭光清披露的這個“商家貓膩”,在商界早已是公開的秘密。一年前,筆者作為消費者購買背投彩電時,就曾受到經營背投彩電的商界朋友的暗中忠告和點撥,說哪種背投彩電不能買,因為盡管買時看似便宜,但一兩年后就需要更換一個價值不菲的燈泡,不光要掏冤枉錢,而且還平添不少麻煩和煩惱。當時我半信半疑,因為看到廠家關于顯示屏壽命的承諾可謂言之鑿鑿,但現在終于曉得,原來鄭光清引爆的“家丑”,在經營彩電的廠商之間早已是公開的秘密了。只是出于各自利益的考慮,他們都自覺不自覺地在嚴格把握“透風”的范圍而已。而鄭光清之所以在今天悉數披露了個中貓膩,恐怕還跟“長虹遲遲未進入高端背投市場”有關。那么,既然類似背投壽命水分的貓膩,在商家和廠家之間早已成為公開的秘密,為何卻遲遲不能傳送至消費者耳中呢? 廠家商家出于保全自身利益的考慮,對產品缺陷長時間地保持心照不宣,似乎也無可厚非,畢竟“在商言商”之行業(yè)潛規(guī)則,還在隱隱地發(fā)揮著作用。可是,那些專門替消費者嚴把質量關的質檢機構呢?那些專門替消費者說話和維權的消協組織呢?為何對這早已成為公開秘密而又嚴重傷害到消費者自身利益的“商家貓膩”保持長久的沉默?這些“商家貓膩”之所以能長時間地對消費者形成實質上的巨額經濟掠奪,這些以消費者保護神面目自居的維權機構恐怕都難辭其咎,因為這些商品所披戴的各種合格證或榮譽證,大多都是經過這些機構之手頒發(fā)和發(fā)布的。 故而正是那些替消費者維權的相關機構的懈怠甚至“同謀”,才使得專門危害消費者利益的“商家貓膩”和承諾謊言得以長時間地公然行世!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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