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領匯需要絕對透明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2日 04:33 第一財經日報 | |||||||||
莫宇 香港一位67歲的老太太和一位78歲的老漢,令香港政府發售全球最大的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約300億港元的計劃暫時擱淺,讓人不由得再次思考法治社會的效率。 在住房價格昂貴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委會負責香港公共房屋的建設、發展及
世界上任何一座大城市,都面臨著既要保證居者有其屋,又要提高政府管理住房效率的矛盾。香港也不例外。 這次香港特區政府上市資產包括房委會旗下的151個商場、178個停車場,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說法是“還富于民”:為投資者帶來較高收益的投資品種、帶動香港房地產信托市場的發展、在香港地產市場回升的時機出售資產帶來的收入能消除房屋委員會的一部分赤字等等。這是一個利用香港發達的資本市場提高特區政府公共住房政策效率的舉措。 但是,出售公共資產用來投資高檔的地產項目,畢竟會引起一部分低收入的公屋租戶的擔憂。例如,公共資產會不會賤賣、公屋的社區服務會不會削弱。 這里我們面臨著似乎難以克服的悖論:是窮盡所有的司法程序,從而達到這一公共政策的合法性,暫時擱置香港特區政府、51萬香港投資者和國際機構投資者的利益,還是以香港投資者、特區政府利益、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名義,忽略這兩個貧困老人(抑或他們代表了更多公屋租戶)的利益? 香港獨立的司法制度選擇了前者。人們可以以各種理由抨擊這兩位老人司法復核的要求。 但是,領匯本周一上市的暫時受阻,從長遠來看,并不會損害國際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香港房屋委員會認同在香港健全的司法制度下,市民有權提出司法復核。領匯上市受阻,是香港法治社會在特定情況下付出的代價,這在香港歷史上并不是第一次。 從短期來看,它犧牲了一部分人,或者這次是多數人的利益,但是,在法治社會里,所有的利益團體,都能通過法定的渠道,使其對公共政策和公開上市活動公開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從而取得對上市機構的“絕對透明”,從長遠和總體來看,是符合香港投資者利益的。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