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慈善總會會長范寶俊:誰是中國企業公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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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1日 13:13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日前,在國家民政部批準、中華慈善總會主辦的“中國首屆企業公民與公益事業論壇”上,原國家民政部副部長、中華慈善總會會長范寶俊表示,“企業公民”理念的倡導,將促進我國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并最終實現企業尋求與政府、社會之間的良性互動,從而推進國民經濟的健康和諧發展。 何為“企業公民”?雖然說法很多,但是人們普遍認為這是企業、政府和社會建立的
11月12日,范寶俊接受了《21世紀經濟報道》的專訪,就我國的企業公民發展方面的諸多問題發表了看法。 “企業公民”是一個體系 《21世紀》:你怎么看待“企業公民”的概念?它是不是企業作為一個團隊在社會中履行責任的泛概念? 范寶俊:“企業公民”概念是目前國際上通行的用來表達企業社會責任的一個新的術語,是指一個公司將社會基本價值與日常商業實踐、運作和政策相整合的行為方式。“企業公民”的理念在國際上特別是發達國家中已經得到充分認可并廣泛流行。 這些發達國家的企業越來越清楚地意識到:一個成功的企業一定是一個具有公民意識的企業,而一個具有公民意識的企業,不但要注重公司本身的經濟績效,還必須關心和努力提高企業行為對社會和環境所產生的重要影響。 《21世紀》:這些跨國公司在中國可以算是“企業公民”嗎?范寶俊:有些跨國公司在近年來參與了慈善公益活動。比如,摩托羅拉公司進入中國后,首先就提出“以中國為家”、“做社會好公民”。在融入中國社會的努力中,摩托羅拉提出“三心”的原則,即要有“愛心、誠心和耐心”。從1994年起,他們開始支持“希望工程”,并制定了系統全面的資助計劃。迄今為止,摩托羅拉已為中國的教育事業捐助2100萬元人民幣,建了幾十所希望小學,隨著希望小學的落成,摩托羅拉公司也被眾多的中國人所贊賞。 柯達公司關注的困難群體是中國的下崗工人。2000年5月,柯達公司通過游說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分行,與之簽訂了融資助業協議,由工行為柯達公司推薦的柯達彩擴店業主提供購買彩擴設備的貸款,許多下崗工人都通過這種方式實現了再就業。 這些企業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體現他們自己的“企業公民”理念。說到底,“企業公民”其實是企業作為一個團隊在社會中履行責任的泛概念,它不是企業的單個行為,它的整個品牌,整個信譽,都應該體現這個“企業公民”的形象。 《21世紀》:在我國現實條件下所理解的“企業公民”概念與國外的概念有何區別? 范寶俊:在我國理解的“企業公民”理念中,還是偏重于捐獻,做慈善事業等活動。但其實在國外,“企業公民”概念是一個很全面的評價體系,也很系統。企業就像一個公民似的,比如公民享有憲法給予的權利,但是同時我也自覺地遵守、體現我的公民義務,就是把自己自覺地看成是一個好的公民、合格的公民。在國外的企業,也就是把自己自覺地看成是一個“企業公民”,在享受社會權利的同時,自然要承擔一些義務。 而在我國,企業所承擔的義務,主要是用一些法律體系來評價,比如工商稅務方面的法律、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但是在細節方面,比如承擔義務的自覺方面,有些就做得不夠。我們期望以后能夠與國外的“企業公民”概念接軌,一個是通過宣傳介紹,再一個就是要求法規方面還要細化。 企業公民品牌重于企業商業品牌 《21世紀》:良好的企業公民群體會對一個企業的發展帶來什么樣的商業價值?做企業的時候,企業公民品牌相對于商業品牌來說,是不是同等重要?或者說從某種意義上二者誰更為重要? 范寶俊:其實在現實世界中,恪守企業公民原則的公司可以獲得很多優勢:它能從監管機構獲得和保持經營業務的執照;能夠錄用和留住高水平的管理和技術人才,從而更有利于開發被消費者所接受的新產品,積累更多的社會資本,在消費者心中擁有良好的形象。由于當今世界的信息更加透明,傳播速度更加快捷,一個企業的口碑也就越來越成為它成功的關鍵要素。 因此,大企業的“企業公民”品牌意識對于該企業在社會中占一席之地作用非常重要,如果它不顧這種“企業公民”理念,那么它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會失敗,如果一個企業只是注重暴利,那就從根本上違背了“企業公民”理念。 《21世紀》: “企業公民”概念是否意味著“企業的社會責任”?范寶俊:“企業公民”觀認為,公司的成功與社會的健康和福利密切相關,作為“企業公民”為社會提供價值的同時,也向社會顯示了他們應該承擔的責任。“企業公民”觀的確立可以為企業尋求與政府、社會的良性互動,這一新型概念的推廣,對于我國慈善事業的發展也將產生影響。 《21世紀》:到底是什么原因阻礙了“企業公民”理念目前在我國的實施? 范寶俊: “企業公民”理念不能在我國徹底實施,根源在于一些商業活動、企業活動中,有地方保護主義的因素,有時為了一時的求發展,不注意環保,不注意企業可持續性的發展;或者只是為了利益的發展,不關注社會公益活動;再或者只是為了宣揚自己,為了達到一些不良的目的,好像參加了一些公益活動,實際上并不是真正從社會良性發展角度考慮。 《21世紀》:在我們當前的法律體系下,如何才能確保“企業公民”這一理念的形成? 范寶俊:我認為主要應從幾個方面著手:首先是,應該提倡與宣傳“企業公民”的理念。企業的領導、企業的員工,以及社會輿論,都應該宣傳這一理念。其次,在倡導的過程中,逐漸把這個理念給琢磨得透一些,規范一些,比如如果以后對“企業公民”有一個評估,就不是光評你的財富、評你的利潤,還應該有更綜合的評價體系,幾個因素放在一起來評,由一些權威的機構,政府的、民間的團體,根據評價體系大家來評一評,究竟誰是“企業公民”? 《21世紀》:誰是中國的“企業公民”?怎樣才能在我們本土企業中產生“企業公民”? 范寶俊:真正說誰是“企業公民”、誰不是?在國外也沒有很準確的定論。但是有一些比較優秀的國外公司,它的這一理念相對成熟。國外主要注重可持續發展,已經將其與“企業公民”理念連了起來。在我們國內可能這方面也有做得好一些的,比如聯想集團、天獅集團。但不能簡單說誰就是“企業公民”?這沒有定論。只是從概念上強調一個良好的企業,對社會要有回報、要參加公益活動,同時對于環境要保護,要提供優質的產品等等。 但是,由于中國近代歷史上政治、經濟、人文等多方面的原因,因此我們國內許多企業的“企業公民”意識尚需加強。盡管在我們國內有些企業也做得不錯的,但是多數國內企業與非營利機構之間并沒有建立起一種雙贏的伙伴關系。其實,企業與非營利機構建立伙伴關系應該是企業在社會公共領域中的基本策略,如果運用得當,可以使企業獲得超出公益捐贈本身的效益增值。特別是企業與社區內的非營利機構成為伙伴,不僅可以有效利用企業的資源,改善企業所在社區的質量和非營利機構的運作機制,同時也可以獲取一種間接的效益來改善本企業的運營。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