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惡化公地效應導致小肥羊的品牌悲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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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0日 10:36 中華工商時報 | |||||||||
鄒小丹/文 從表面上看,“小肥羊真假之爭”是商標之爭,但從更深層次分析,就涉及到經濟學意義上“公地悲劇”的新表現形式———品牌的公地效應。 公地效應說的是在一片公共草地上,草場是公有的,而羊群是個人的,于是每個牧
對于“小肥羊”到底是公地還是私地,最關鍵的一點在于“小肥羊”是通用名稱還是特有名稱。 內蒙古“小肥羊”稱:在1999年小肥羊酒店成立之前,市場上根本就沒有“小肥羊”一詞,是內蒙古小肥羊將“小肥羊”一詞創造性地使用在餐飲服務這一領域的。并首先獨創不蘸小料涮羊肉餐飲服務,是該公司在對傳統火鍋涮羊肉進行了重大改革、創新的基礎上形成的精美食法,在多年的市場經營中,其具備了特定的市場含義,“小肥羊”屬知名服務的特有名稱。 而其他眾“小肥羊”則認為:“小肥羊”屬于餐飲服務行業的通用名稱,系對一兩歲小羊的習慣叫法,其用在涮羊肉的餐飲服務行業只是體現了該服務的內容和特點,不具有顯著區別性特征,不應該一家獨享。眾群羊的出頭者———河北、天津、陜西、南京等地的“小肥羊”紛紛發難,宣稱要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行政復議,要求收回“小肥羊”馳名商標的認定。 但有一條事實卻是,這些羊雖然宣稱也是連鎖經營,擁有眾多分店,有的甚至號稱有上百家,實際上基本是單店,并非真正的連鎖店。而且大都是小肥羊以前的加盟商,加盟期間,借小肥羊的品牌優勢而取得了不錯的經濟效益,但在合同關系終止后,卻繼續借“小肥羊”之名獲取經濟利益。 內蒙古“小肥羊”榮獲中國馳名商標,進一步從法律上明確內蒙古“小肥羊”餐飲連鎖有限公司對其知名品牌的特有名稱所享有的權益。內蒙古“小肥羊”要將“小肥羊”變回私地。 “租出一個花園,收獲一片沙地;賣出一個沙地,收獲一座花園”。這恐怕是對公地效應最形象的比喻,高知名度品牌具有高信任度和高附加值,在某種意義上,已經成了一種特殊的社會象征。因此,品牌特別是知名品牌就可以同產品品質分離,也可以同企業的實質資產相分離,這種分離是假冒產品很難根絕的一個重要原因。在如今的品牌競爭力時代,品牌已成為綜合國力一個重要基礎支撐,但中國企業的現實品牌競爭力卻很弱,這更需要從法律層面加大對來之不易的馳名品牌進行全方位的保護。如果不注重對品牌的保護,將會惡化品牌的公地效應,攤薄品牌價值,最終也會徹底斷送整體的品牌競爭力積累,耗盡中國自己的品牌資源。像中華老字號,現存不到1/10,很大程度上都是公地悲劇使然。 法律界專家指出,惡意搶注、仿冒名牌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使消費者誤認為是名牌產品,造成消費者誤認誤購。這類傍名牌現象,給眾多名牌產品造成不小沖擊,不過隨著中國《商標法》實施和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不斷強化,名牌所受的保護力度也會越來越大。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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