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施惠怎能讓律師埋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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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5日 15:24 中國青年報 | |||||||||
舒圣祥 農民工討薪可免費請律師———12月10日《北京青年報》的這個新聞標題讓人眼前一亮。可細讀之后,涌上心頭的卻是失望和擔心。 該新聞說,有關部門近日聯合下發了《關于為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
細心的讀者已經發現,這其實是一個“半拉子政策”:只規定了法律服務人員應該怎樣怎樣,卻只字未提“應該”之后的“好處”和“補償”。僅有義務沒有權利的“應該”,實施起來效果會怎樣?新浪網一網友如是說:這就相當于叫商人“對于經濟確有困難的人可以考慮適當降價或免費提供商品”。 律師幫人打官司同時收取費用,這是律師作為一個職業存在的前提,同時也是律師的權利。政府施惠,卻讓律師埋單,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就缺少了推動力,必然受到抵制。 誠然,讓農民工等社會弱勢群體享受得起“奢侈”的法律服務,讓法治的陽光盡早照耀到他們身上,這是法治進步的必然要求。只不過,我們不應該把這種期待寄托在“愛心”之上。如果要讓“農民工討薪可免費請律師”不成為一紙空談,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律師費誰來承擔? 依筆者愚見,有兩種辦法可供參考。其一,律師費由國家承擔。當農民工等弱勢群體遭受到欠薪等不公正待遇時,政府有責任承擔起矯正社會公正天平的責任,F階段,司法救濟也許只是行政救濟之外一種必要而有益的補充;然而隨著法治建設的進步,司法救濟必將逐步成為最重要的救濟方式。 其二,作為處罰的一種,律師費由欠薪者承擔。從根源上來說,農民工討薪的律師費原本就是因為欠薪者的欠薪行為而產生,欠薪者為農民工承擔律師費只不過是“咎由自取”。律師費由欠薪者承擔,可以讓律師和農民工形成“正義聯盟”,是避免出現更多欠薪者的一支有力的正義震懾力量。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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