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與目標總是有距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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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4日 10:29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 ||||||||
本報記者王四新 通訊員鄂慎公 讓企業更發展,讓人民工作生活得更好,是國企改制的初衷。但在實際操作中,有的地方卻存在著與之不協調的動作。來自湖北省總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改制企業職工權益狀況并不令人滿意——
湖北省是我國老工業基地之一,企業改制任務十分繁重。從1998年起,湖北省以產權制度和用工制度改革為重點,大力推進國有和集體企業改革。截至目前,該省有14397戶國有企業正在或已經完成改制,有213.59萬名職工協議解除勞動關系(以下簡稱“協解人員”),分別占原國有企業數的86.1%和原國有企業職工數的84.8%。目前,湖北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國有企業僅占18.1%,縣域經濟基本實現民營化。 在國有、集體企業改制過程中,工會組織作用發揮如何?職工合法權益狀況怎樣?湖北省總自今年3月開始就此進行了深入的專題調研。 調研顯示,湖北企業改制過程中,職工合法權益維護狀況總的來說不錯:多數職工的經濟補償得到落實,在崗職工收入普遍提高;企業經營權和職工勞動權更加明晰,就業雙向選擇機制逐步形成;重視職工長遠利益,養老、醫療保險覆蓋面擴大;多數企業在改制中發揮了廠務公開和職代會的作用,使職工的民主權利得到較好落實等。但調研同時發現,一些企業職工權益狀況依然不容樂觀,距讓企業更發展,讓人民工作生活得更好的國企改制目標還很遠。 盡管多數職工的經濟補償得到落實,但“拖欠”現象依然存在,同時職工收入差距拉大,低收入職工依然存在經濟補償是改制企業職工關注的焦點,為此,湖北各地采取了多種措施,落實“協解人員”的經濟補償待遇。在問卷調查涉及的1671名協解人員中,746人以現金形式領取了經濟補償金或一次性安置費,占45%;329人的經濟補償金作價入股,占20%;528人未領取經濟補償金,占32%;68人未作回答。因這次調查對象僅限于改制前后均在該企業就業的職工,一些企業采取“人在錢留、人走錢走”的辦法,絕大多數“協解人員”離開原企業后領取了經濟補償金,“協解人員”領取經濟補償金的總體狀況應好一些。 調查顯示,工資水平是企業改制成果的具體體現,也是保障職工權益的核心內容。多數企業通過改制搞活了經營機制、用工機制、分配機制,企業得到發展,職工工資水平明顯提高。在接受問卷調查的2365名職工中,人均增長121元,“增幅較大”和“有一定增長”的60%,13%有所下降。在26家困難企業中,改制后人均增加了148元。在34家非困難企業中,職工月均工資改制后增長106.7元。 調查同時反映,受行業、企業和政策落實等方面因素影響,改制職工經濟收益出現較為明顯的群體差異,仍然存在“低收入職工”。 一是因經濟補償標準低或不到位。在補償形式上,一些企業采取“作價入股”、無償使用或有償使用等辦法,使一批“協解人員”的經濟補償金難以兌現;一些企業普遍采用“人在錢留”的辦法,將改制成本轉嫁給職工,對職工合法權益造成隱性侵害。在補償標準上,有的企業為少繳社會保險費,低報工資基數,導致勞動部門核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偏低;有的企業不依據職工實際工資水平,自行規定補償上限。如荊門市某集團自行規定職工經濟補償金最高不得超過17500元,某交通集團計算職工經濟補償金以20年為上限。 二是因“內退”生活費低。據調查,湖北省內退職工生活費普遍在200~400元左右。如宜昌市規定內退職工生活費不得超過360元/月,這一標準與該市最低工資標準340元/月相差20元,與下崗職工第一年的最低生活費僅相差74.4元。一些企業的內退職工生活費由原企業發放,內退職工心里不踏實,希望把生活費納入社會管理和發放。 三是因企業拖欠或工資水平低。調查顯示,60家改制企業中,有5家拖欠職工工資,11家拖欠職工集資款,13家拖欠職工醫療費,18家拖欠職工住房公積金。26家困難企業中,改制后月工資低于500元的在崗職工占18.3%;34家非困難企業中,月工資低于500元的在崗職工占14.6%。60家企業改制后,仍有46名在崗職工的月工資低于310元。同時,一些實行經營層持股或控股的企業,管理人員與普通職工擁有資產差距懸殊。 改制后企業就業雙向選擇機制逐步形成,但職工在勞動關系中仍處于相對弱勢地位,少數企業存在著“置而不安、安而不穩”現象 改制是企業產權制度和用工制度的重大變革,推進了企業經營權和職工勞動權的自主化、市場化進程。調查顯示,60家改制企業共有“協解人員”28953人,改制后仍在企業上崗的有15149人,占協解人員的52.3%。改制同時推進了勞動關系的契約化、法制化進程。在60家企業中,有48家企業與全體職工簽訂了勞動合同,8家企業與部分職工簽訂了勞動合同,4家企業未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有42家企業簽訂了集體合同,36家企業的工會與企業行政進行了平等協商。在接受問卷調查的2365名續聘職工中,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占82%;已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中,71%認為勞動合同符合本人愿望。 但調查也反映,在安置職工就業中,一些企業“置而不安、安而不穩”現象比較突出: ——部分協解人員難以實現再就業。據荊門市總工會反映,該市某系統7457名“協解人員”中,重新上崗和實現社會就業的不足20%,5000余人失業或內退。 ——多數重新上崗職工的勞動合同期限較短。在重新上崗已簽訂勞動合同的1935名職工中,勞動合同期限在3年或3年以上的僅占30%,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的占40%。 ——一些企業勞動時間延長。紡織行業的女工反映,改制后每月增加了4個工作日共計32小時工作時間。據統計,在接受問卷調查的2365名職工中,52%每周工作40小時以上;每周工作50小時以上的占16%。 ——二次改制使部分職工面臨失業。一些企業改制后再次出讓不良資產,部分職工面臨再次分流。如宜昌市某企業改制不到一年,職工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進行二次改制,6家分公司出讓4家,分流職工300多人。有的職工反映,業主看中的僅僅是企業地產。 養老、醫療保險覆蓋面擴大,但少數企業或職工仍未參加社會統籌 在接受問卷調查的職工中,96%辦理了養老保險,85%辦理了失業保險,88%辦理了醫療保險。在改制過程中,64人補辦養老保險,151人補辦失業保險,604人補辦醫療保險。在60家企業中,改制后參加各類社會保險的企業數有所增加。 關于社會保障,企業改制中也明顯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部分企業或職工未參加社會保險。一些困難企業欠繳職工社會統籌費問題突出。如荊門市直152家改制企業中,有99家企業欠繳養老統籌費1741萬元,這99家企業的職工欠繳個人承擔的養老統籌費472萬元,有44家企業欠繳社會醫療統籌費228萬元,有101家企業欠繳失業保險費338萬元。一些特困企業和資源枯竭的礦山,職工社保問題更加突出。 二是醫療保險參保難。如武漢某公司每年向新洲區上繳利稅3000多萬元,企業在制定改制方案時要求參加社會醫療統籌,但有關部門不同意。廠領導要求補償職工3000元醫療費,有關部門也不同意。 三是工傷保險落實難。一些破產、停產企業工傷職工待遇朝不保夕。有些企業改制時未提取工傷醫療費,工傷職工在改制后的企業工作時舊傷復發,企業拒絕承擔醫療費。還有一些困難企業難以參加工傷保險。如黃石一些大型企業積極要求參保,但經辦機構考慮到這些企業職工工資低、工傷發生率和賠付率高,暫時未讓參保。 導致企業改制中職工合法權益得不到維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企業環境方面的因素不容忽視 一是困難企業改制“程序啟動難”。一些停產半停產企業長期拖欠職工工資、生活費和集資款,無力繳納養老統籌費,無法參加社會醫療統籌。據去年底湖北省總工會統計,在39家省屬特困企業中,有29家企業拖欠職工工資4278萬元,涉及28084人。據不完全統計,湖北省職工安置資金缺口高達96億元。由于拖欠職工和銀行債務,這些企業啟動改制程序十分困難。 二是部分改制企業“資產變現難”。中小國有企業資產質量普遍不高,不少是負資產,資產變現難。有的地方劃出部分資產安置職工,但由于地方經濟發展水平限制,安置職工的部分資產也很難變現,職工的經濟補償金難以到位。僅某市直企業就給職工開了4.3億元“欠條”。一些大型企業國有資產退出難,如位于該省的部分擁有幾億、幾十億國有資產的特大型企業,由于生產工藝不宜拆分,中小投資者無力整體收購,而戰略投資者一時也不愿進入,實現產權多元化面臨諸多難題。 三是合理評估企業資產難。各地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評估一般局限于有形資產上,而對企業的產品品牌、市場網絡建設等無形資產,往往沒有評估,更未將這些資產納入產權轉讓范圍。有的主管部門在清產核資時,有意識地壓低評估價格,使經營者擠占職工的勞動積累,以低成本甚至無成本獲取對企業經營權。 四是企業轉讓資金到位難。一些改制后的企業存在虛假出資或虛報注冊資本行為。在經營者持股和管理層收購的企業中,經營者以原企業資產作抵押,通過銀行貸款籌措資金,存在法律障礙;有的還是虛擬資金,根本未到賬。由于資金問題,改制后職工身份轉換不徹底,經濟補償金不到位,一旦企業經營不景氣,職工安置又成新問題。 湖北省工會界有關人士指出,企業改制關聯著國家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維護改制企業的合法權益,是改革的應有之義。湖北改制企業中職工權益維護問題,在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我們各地、各企業黨政部門和工會組織作出更大的努力,給改制企業職工一個公平。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