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灣事件:企業責任與法治精神的張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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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3日 10:08 南方都市報 | |||||||||
作者: 易憲容 爭拗一時的香港紅灣半島拆卸項目,終于在12月10日以“皆大歡喜”的大團圓收場。紅灣半島發展商新創建集團有限公司和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在當日下午突然宣布,考慮到自公布紅灣半島重建計劃以來,引起社會上各方討論,兩集團為免影響社會的穩定和諧,決定改變拆卸計劃,將該批居屋改裝后推出市場發售。據業內人士估計,紅灣半島發展商
該消息一公布,立即受到香港政府、反對拆卸重建的環保團體、立法會議員等歡迎,大贊發展商順從民意。但也有學者擔心,該事件是否讓為人稱頌的香港自由經濟體系與合約精神受到沖擊,從而影響外來投資者對香港的投資信心。因為,從最近發生的一些事件來看,香港有經濟事務政治化的傾向。 近年來,香港民眾不僅表現為政治參與意識的增強,而且也表明在思考一個問題,即社會整體發展與社會公正的問題。 事實上,盡管香港法律的創立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但其制度建設往往傾向于市場力更強、話語權更大的群體,這種情況在1997年以前更是普遍。因此,1997年香港回歸后,隨著香港民眾政治參與意識的增強,一些特別群體及弱勢群體希望通過政治上的要求來改變初始權力的界定。可以說,在香港未來的社會中,這種經濟事務政治化的事件還會頻繁出現。 在一個法治社會中,如何讓這些事件能在多贏中化解,這就得看香港民眾、政府及企業的智慧了。而這次紅灣半島事件的結果就是一個良好的開端。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民眾對企業的要求會越來越多,民眾不僅把企業看成是一個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組織,也會把企業看成是承擔社會責任的群體。在市場發達的歐美國家中,不僅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學術研究文獻汗牛充棟,而且這些思想與理念已漸漸地固化在相應的法律制度中。因為,這不僅表明了現代社會對企業的一種要求,而且也是企業得以成長與強大的條件。很簡單,一家沒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其產品要在市場盛行是不可能的。比如,香港不少企業對教育科學事業的大力支持,不僅是一種社會責任,也是其產品的最好廣告。 可以說,這次“紅灣半島事件”中的發展商在法律的框架下,在社會責任與企業本身應有權益之間小心取舍,作出了明智的抉擇。這不僅是香港民眾的勝利,也是香港企業的勝利。因為這不僅緩解了社會紛爭,也保證了香港尊重私有產權和合約精神沒有受到沖擊。 同時,我們也在這次事件中看到法治社會中的法治精神是如何張揚的——政府對該事件一直持中立態度;民意代表真正從民意的角度來反映民眾的心聲,并堅持對政府涉及該事件的行為進行嚴格監督;媒體與民眾理智并能以合適的方式來反映相應的訴求。正是上述因素的合力,造成了一個社會多贏的結果。 以此來對照內地的事情,為什么許多簡單得多的事情卻難以找到好的解決辦法?比如,目前內地普遍的拆遷問題,如果不是中央政府下達嚴格保護民眾的政策,不知會有多少由拆遷導致的群體事件。何也?不僅在于我們相關的法律制度缺乏,更在于內地一些開發商根本就沒有社會責任感,這些企業的行為往往都是短期行為,都是以掠奪性的方式來侵占民眾的利益,都是以與地方相關部門中某些相關利益者合謀來損害民眾利益等等。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的暴利生成了,相關利益者的尋租增加了,但民眾與社會卻要為此承擔巨大的傷害與損失。 在香港紅灣半島事件中,法治精神是什么?企業的社會責任是什么?政府、企業、民意代表如何來履行各自的職責?真的是啟示良多。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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