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公務員加薪誰說了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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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9日 11:41 中國財經報 | |||||||||
閆淑青 工資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一邊是政府官員們抱怨公務員工資低,不利于吸引人才,另一邊則是幾十個人甚至上千人競考同一個公務員職位;一邊是國家對各級公務員基本工資進行了統一規定,另一邊
這種混亂的情況說明我國的公務員工資制度的確到了該改革的時候了。“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是遲早的事情。”勞動與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研究室三室主任狄煌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他說,當前的公務員工資制度還是1993年制定的,公務員工資主要由兩部分構成,即國家統一標準和津補貼。但是它并不合理,一方面,國家規定的工資標準比較低,而且從國家主席到普通職員,其工資差距不大,這顯然不適應公務員自我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津貼”部分也不平衡,不僅地區差異大,而且同一地區的不同部門之間也存在苦樂不均現象。對于后者,人事科學研究院一研究人員也如此表示。 但是,自從北京、廣州、上海等地對公務員工資進行“陽光”改革后,問題和爭議依然存在。其中的兩個焦點問題就是公務員的工資標準如何確定?公務員工資改革與調整應遵循怎樣的程序? 中上等工資水平比較合適 同時建立相應配套制度 必須承認,發端于發達地區的“陽光工資”,很難照搬到囊中羞澀、且地區差異更大的中西部省區。換句話說,就是公務員工資不可能搞“一刀切”。那公務員工資標準該怎么確定?狄煌認為,公務員的工資水平還是應該結合當地的經濟狀況,同時也要考慮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如果把公務員作為一個行業來看,由于其總體素質比較高,給公務員定一個中上等的工資水平是比較合適的。 2003年底,國務院明確提出“建立與企業相當人員平均工資大體持平的工資水平決定機制”,但這一原則性規定并沒有就參照什么行業及什么類型的企業給出明確說法。狄煌表示他個人認為,“可以參照國有企業的工資水平。雖然政府跟國有企業已經脫鉤,但為了不脫離整個社會的水平,考慮這種平衡關系還是必要的。” “提高公務員工資水平,相應的配套制度措施也要建立起來。”狄煌強調,第一,經濟欠發達地區首先必須搞好精兵簡政工作,以防造成過重的財政負擔;第二,公務員收入要透明化,并且還要建立相應的約束監督機制,以防掌握權力的個別人員一手拿高工資,一手拿灰色收入;第三,對公務員進行適當業績獎勵的同時,還要建立公務員淘汰機制,以提高公務員隊伍總體素質、辦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 工資調整應該由人大決定 雖然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勢在必行,部分人員加薪也理所應當。但是作為政府,是不能隨便自己給自己漲工資的。對于有人提出的公務員加薪應該經過公眾聽證的建議,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鄭功成持不同觀點。他說,“公務員加薪問題不是所謂聽證會可以解決的問題”。雖然公務員的薪俸來自于納稅人的稅金,但是它作為行政事業費用支出是列入預算的,從法理上講,預算的批準權在人大,只有人大批準預算后才能執行。鄭功成說:“我是贊成由同級的立法機關———人大機關來審查政府的加薪方案的,并且人大本身就是國家權力機關。當然,接受社會的監督是另外一回事,我只是從決定這件事的法理與權限來講的。”對此,狄煌深表贊同,“公務員薪酬及工資調整水平由人大決定,這樣的決定制度比較好。政府部門人員的工資不能由政府部門來決定,而應該由人民說了算。”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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