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人才消除官本位呼喚公務員制度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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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8日 18:01 紅網 | |||||||||
占全國公務員58%的縣鄉兩級公務員超過300萬人,受制于機構規格和職位數量,絕大部分難以升遷。兩年多來11易其稿并已向國務院報送即將提交初審的《國家公務員法》,以及與之緊密相連的職務與職級制度,將為中國500余萬公務員另辟上升階梯:即使沒有職務升遷,也可以通過職級晉升獲得待遇的提高。(見12月5日《南方日報》報道) 同是國家公務員,因單位行政級別不同,享受的待遇竟然有著“天壤之別”——單位
由于公務員的成長發展、物質待遇的改善主要與職務特別是領導職務掛上了鉤,“升官”即意味著“發財”。在某些公務員眼中,“領導職務”不僅薪水高,而且在用車、住房、醫療費、通訊費上也高人一籌。因此,不管從事什么工作,大家都削尖腦袋往領導職務上擠。在近幾年的國家公務員招考中,不少考生也把進省級和中央國家機關當作首選。因為這些機關單位“臺階”高,只要“入門”,拼搏幾年,便可大功告成,名利雙收。如在基層,即便你從“年少”干到“白頭”,也只能在“科級”干部的臺階上“轉圈”。所謂的“千軍萬馬擠獨木橋”、“官本位”,就是這種制度滋生的一個功利“怪胎”。 職務與職級在干部工作實踐中的日漸脫離,“升官”與“發財”的互為因果,既違背了《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實施初衷,也阻滯了干部激勵保障機制的建立健全。在這樣一個“怪圈”中,職務激勵的作用顯然非常有限,待遇差別嚴重失衡,既不利于根治腐敗、提高黨政機關的運行效率,也不利于干部“能上能下”機制的建立,其結果必然導致人才資源流失,或上崗人員工作積極性不高。 即將出臺的《國家公務員法》,矛頭直指公務員職業發展階梯過于狹窄、激勵方式過于單一的弊端,通過創新級別設置,在職務晉升之外,為廣大基層公務員開辟了一條職級晉升的“綠色通道”。這種“職務晉升”與“職級晉升”的“雙梯制”,能有效化解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需求的無限性與政府機關領導職務供給的有限性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縮小了“當官”和“不當官”公務員之間的待遇差別,打造了一個吸引人才、激勵人才的良好平臺。 職務晉升與職級晉升“雙梯”并架,不“升官”也能“發財”,對廣大基層公務員來說無疑是一大利好消息。期待這部法律能早日走上前臺,成為吸引人才、激勵人才、消除“官本位”的重要法碼。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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