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應把復雜搞簡單還是把復雜搞得更復雜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8日 10:17 中國經濟時報 | ||||||||
北京評論 徐冰 許多看上去挺簡單的事,如果真去琢磨琢磨,卻發現竟然還挺復雜。 比如,“鮮”這個玩意,近來就攪得乳制品行業不得安寧。圍繞著如何鮮甚至怎樣才算鮮的爭論一波接一波,其中所揭出的行業老底,真讓人大長見識。
最新的爭論源于5月9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對外頒布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以及同時配套出版的《食品標簽國家標準實施指南》,這幾個文件將于明年10月1日正式實施。按照相關規定,任何在市面上銷售的奶品都不得標示為鮮奶。 根據新的食品標簽標準和實施指南,新鮮一詞用在食品標簽上,是指沒有經過任何形式加工處理的處于生的狀態的食品。 從消費者的一般生活經驗看,這個標準好像沒什么深奧。剛從牛身上擠下來的奶盡管是生的,可也當然是新鮮的,那些經過加工的再怎么鮮,也顯然鮮不過那剛擠下來的。這么一想,新標準自然是在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但問題不是這么簡單。 由于前一陣關于“鮮奶標識”的爭論,一些消費者才大體搞明白了每天喝的牛奶,還有“巴氏奶”和“常溫奶”之分。簡單說,“巴氏奶”采用低于85℃的巴氏滅菌法,一般保質期為3天左右;“常溫奶”則采用130℃至150℃的超高溫滅菌,可保存6個月。 爭論就是在“巴氏奶”和“常溫奶”之間展開的。從媒體的報道看,“巴氏奶”派認為,超高溫滅菌會導致乳制品營養成分流失,保質期達6個月的牛奶不配稱鮮奶。因此,推行“鮮奶標識”最急迫的也恰恰是“巴氏奶”派。今年9月,“巴氏奶”派的企業在煙臺召開會議,其目的就是試圖推出“鮮奶標識”這一行業標準。但由于“常溫奶”派的反對,鮮奶標識擱淺。 也許消費者認為,“鮮奶標識”擱淺,這不是漠視消費者的知情權嗎?從常識上判斷,85℃的比那100℃的自然要鮮一些。 可問題仍然不像消費者認為的這樣簡單。 從媒體報道得知,表面上看是“巴氏奶”和“常溫奶”兩派在爭論,但實際上這兩派背后還都有各自的組織——“巴氏奶”派背后站著中國奶業協會,而“常溫奶”派背后則站著乳制品協會。 這么說,是否兩派之爭也可以看做是兩個不同利益背景的行業協會之爭呢?還仍然不這么簡單。 大家可能注意到,牛奶的包裝盒有一種類似“屋頂”,也即俗稱的“屋頂盒”。有意思的是,“屋頂盒”里裝的,恰恰是“巴氏奶”。而那些軟包裝的,則大都是“常溫奶”。 “屋頂盒”的生產企業,是世界500強之一的美國國際紙業公司;軟包裝的,則是全球最大的軟包裝供貨商,瑞典的利樂公司。 一旦知道了“鮮”字背后竟然還有如此有力的身影和巨大利益,恐怕再懵懂之人也不會認為這個事是簡單的。 疑問也就隨即產生:鮮這個玩意,是原本就是復雜的呢,還是把簡單的搞復雜了? 從個人的角度,我傾向于認同有關部門對于“鮮”的最新標準。既然“鮮”是如此復雜的技術活兒,那么,為了不把不懂技術的消費者搞蒙,干脆就讓各方絕了“鮮”的念頭。可是,我也很難想象有關部門想問題會如我這樣簡單,出臺一個嚴肅的行業標準會像我這般意氣用事。尤其是,這個標準的指向竟然還很明確,正好就是對“鮮”最鐘情的“巴氏奶”派。 當一個國家標準盡管是客觀上但卻是明確地指向處于尚在激烈爭論的一方,并且,這個標準會影響到爭論雙方以及它們背后的巨大利益時,留出的想象空間也就非常大了。 于是,作為消費者的我們也就非常疑惑:新標準是干脆把復雜搞得簡單,還是把復雜搞得更復雜了?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