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無權選擇自己的人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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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6日 09:23 新京報 | |||||||||
在很短時間里,浙江臨安3000人的拾荒大軍就走了三分之二。原來,臨安成立了一家拾荒公司,所有在臨安從事收舊拾荒者必須被納入公司管理:一次性向公司交付60元的牌證工本費,每月向公司繳納60元的“經營權使用費”。 (12月4日《浙江日報》)如果僅僅是這樣,還只是政府在公共管理中違背市場經濟規律、利用行政手段逐利的行為。但事情卻又不僅如此,它表現得更真實、更痛切的一面是,
據報道,去年8月,臨安開始創建國家衛生城市,但數量頗多的拾荒者成了“創衛”的障礙。今年8月12日,臨安市政府發布通告,要求對城區拾荒人員加以整治。于是,政府公開拍賣“拾荒經營權”,成立了如今的拾荒公司。 一筆額外的收入納入了公共管理者的荷包,而更重要的是,那些拾荒者如管理者所愿,被迫離開這座向往美麗的城市。一座城市就這樣開始“選擇”它的人民。而“選擇”的方式,就是通過行政權力,刻意抬高某個人群的生存門檻。對拾荒人群進行規范化管理當然沒錯,但管理并不意味著收費,更不意味著讓被管理者難以承擔的高收費。但現實所呈現的卻是:更多的拾荒者選擇了“逃離”,他們在城市及公共管理的“選擇”中,被淘汰了,被放棄了,被驅逐了。 城市無權選擇自己的人民。城市只是更多人的集聚地,是人民創造了城市,城市的主人也只能是居住并生活于其中的所有人民。城市的公共管理者只是為所有人民提供高質量公共產品的服務者,并沒有權力選擇自己的服務對象。城市發展的最終目的,不是把城市建成富人的集聚地,而應建成各階層人民和諧相處的樂園。 將一部分人驅逐出城的“創衛”,是城市對其人民性的背叛。然而令人擔心的,卻是公共管理者并不以此為忤,反而聲稱:“對拾荒者實行企業規范化管理,不僅在臨安屬首次,在全國也堪稱創新之舉!” 我真害怕,在規范管理的大旗之下,在“創衛”的政績追求之中,這一“創新之舉”會得到“發揚光大”。假如這樣的話,我們將往何處去? □楊耕身(湖南編輯)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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