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件頻發 該如何避免巨能鈣事件重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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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6日 09:06 新京報 | |||||||||
本報12月4日報道,衛生部最近通報了“巨能鈣含過氧化氫”一事的調查結果。該調查結果認為,按照巨能鈣的推薦食用量,產品中的過氧化氫殘留量在安全范圍內。并且,根據北京市藥監局和天津市衛生局的檢查結果,也并未發現巨能鈣生產企業存在違法行為。 可以說,這個調查結果為沸沸揚揚近20天的“巨能鈣”事件暫時畫上了一個并不圓滿的句號。從表面上來看,事件由于有了“權威”的結論,相關各方終于可以從爭論的泥潭
無論科學是否能最終證明巨能公司的清白,該公司顯然是這次事件最直接、也可能是最慘痛的損失者。 可以想見,即便衛生部以其權威的聲音宣告了巨能公司的“清白”,這次事件造成的消費者信任危機卻不容易在短期內消弭。這樣一來,巨能公司的品牌價值可能僅僅因為一次“媒體運動”而受損;另一方面,由于近段時間來一些城市暫停銷售,公司的正常經營受到影響,這些可能造成的一系列后果,難免給社會造成了另外一種成本。這個責任又該由誰來負呢? “巨能鈣事件”目前還沒有一個讓各方都完全信服的結論,我們當前還不能簡單斷定媒體在這件事件上犯了錯誤。但不管怎樣,自從衛生部的調查結果向社會公布后,作為事件的揭露者和推動者,媒體的公信力已經在某種程度上受到了損害。現代社會確實需要新聞輿論的監督,需要新聞工作者善于、敢于利用監督權力去揭露現實當中的丑惡現象。然而,當新聞監督缺乏來自法律的約束時,這種權力是不是被濫用、是不是要為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后果負責,還經常處于一種模糊狀態。如何在發揚新聞輿論監督的積極作用與建立適當的約束機制之間尋求一種動態平衡,顯然將是當前廣大新聞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公共管理實踐家應該考慮的重要問題。 如果說在這次事件中,企業與媒體兩敗俱傷的話,某些監管部門恐怕也難以輕松起來。從過去以來發生的不少藥品食品安全事件來看,我國目前食品藥品市場的發育在某種意義上還處于“初級階段”。一般來說,這個階段有這么幾個特點:第一,管制食品藥品市場的法律不盡完備;第二,沒有建立統一的專門的管制機構,缺少明確的科學標準和嚴密的生產審批程序;第三,食品藥品行業缺乏行業自律,偽劣假冒產品層出不窮;第四,食品藥品領域的相關利益者尚未建立成熟的共同治理機制,消費者利益被嚴重忽略。雖然歷史的階段性難以超越,但是,我們的監管機構有自己的“后發優勢”:只要秉承“以人為本”的積極責任政府理念,應該能夠建構以學習能力為基礎的監管能力體系,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 然而,最近頻發的食品、藥品安全事件,不能不說給我們的監管機構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敲響了警鐘。 至于廣大的消費者,他們那顆脆弱而疲憊的心再次受到折磨。不管這次事件的走向究竟如何,連帶前期發生的多起食品藥品安全事件,以及客觀上存在的令人憂慮的食品藥品市場環境,所有這些,都已經對消費者的身體和信心造成了打擊。 更讓人遺憾的是,在本該由消費者、企業、政府、媒體四者構成的管制體系中,消費者成了失語的一方。他們的損失又該向誰索要呢? 回顧整個事件,反思各方在其中的得與失,可見我國構建成熟的食品藥品市場機制迫在眉睫。這種構建,既來自充滿生機的市場競爭,更源于法律和道德構筑的約束網。 □本報特約評論員李丹陽(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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