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收費不應由政府定價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6日 07:52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廣東省律師協會透露,廣東省律師計時收費試行細則即將由司法廳、物價局審批后公布實施。根據試行細則,廣東律師計時收費標準在每小時200到3000元范圍內,視具體情況可上下浮動20%。 在我國,法律服務市場已基本放開,在自由競爭的市場,律師服務價格受供求關系的影響。當打官司的人越來越多時,律師們會相應提高價格。而當更多人加入到律師行業中
律師服務價格與律師本身的資質有很大的關系。對于一個剛入行的律師來說,他可能會以很低的價格來招攬客戶。而對于一些資深律師而言,3000元可能只是其起價。 當然,這并不表示政府對法律服務市場放棄監管。制定市場規則,維護市場的公平與公正是政府主要責任。一方面,政府要在不涉及價格的前提下制定收費程序、規則等;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律師形成價格同盟,損害當事人的利益。 (柳長盛) 《人民日報》 (2004年12月06日 第十三版)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