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東何以廣州番禺區的受地頭蛇刁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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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4日 16:08 南方都市報 | |||||||||
作者: 郭巍青 梁柏楠已經入獄,但是根除梁柏楠式的惡行仍然任重道遠。我們的標準是,要讓做工的、務農的、經商的、演戲的、教書的各按其行業的正當規矩來做,不要再聽到有人說,搞了一輩子,沒見過這么離譜的事情。
原廣州番禺區委書記、區政協主席梁柏楠因涉嫌經濟犯罪,于去年10月被立案。今年8月,法庭審理了梁柏楠案,公訴機關指控他十年來收受他人錢財共計人民幣135萬余元、港幣21萬元、美金2.88萬元,構成受賄罪。日前,廣州市中級法院作出判決,以受賄罪判處梁柏楠有期徒刑12年。 政府官員因受賄而鋃鐺入獄,甚至于如網絡語言所戲謔的那樣“丟了肉身”,這樣的事在今天早就不是新聞,幾乎連評論的價值都沒有。但是梁柏楠一案卻有比較吸引眼球的地方,就是他長期刁難霍英東。整個粵港澳一帶,大概很少人不知道霍英東是最著名的愛國港商之一,對家鄉建設有巨大貢獻。但是據《南方日報》轉述《阿望東方周刊》的詳細調查,多年來霍英東一直受到梁柏楠的“盤剝”,需要“忍氣吞聲”。如果不是梁柏楠東窗事發,霍英東恐怕還是要忍受。 一個地方的廳級官員,居然可以欺負全國政協領導人,居然可以盤剝身家億萬的富豪,仔細想想還真是一條新聞。我以為,在中國的官場怪現狀和商場怪現狀中,這應該算是一個“新種類”,值得關注和研究。 記得河北的大貪官程維高對敢于檢舉的普通干部郭光允百般打擊報復,其惡行令人發指。但其邏輯卻是可以理解的,正常情況下還“官大一級壓死人”吶,何況你要檢舉?檢舉者不死就是萬幸了。但是梁柏楠屢屢刁難霍英東,惡行惡狀,其邏輯卻有點費解。梁柏楠不是最喜歡與大款們拉拉扯扯嗎?而霍英東就是大款中的大款,單是在番禺的建設就先后投資400億元人民幣。按照常理,梁柏楠作為主政一方的地方官,應該對霍英東執禮甚恭才對呀。 以自己對于官場和商場的有限了解,我能夠想到的解釋是,或許霍英東從未以任何“官方姿態”或“行政地位”對待梁柏楠。在對待在番禺和南沙的巨額投資方面,霍英東也只是“在商言商”。而這意味著,他不愿意去迎合并滿足梁柏楠及其宵小的種種欲望。 有兩段報道事實或許可以證明我的解釋。一段是,梁柏楠在南沙開發區主持工作時,找南沙港口公司總經理談工作:“港口公司今后發展下去實力會很強,你無論用何種方式都要調出300萬元供我安排使用。如果不聽話,隨時收回東引渡路收費權。”還有,1996年的一天,梁柏楠在澳門賭博賭輸了,被扣做人質,最后只好打電話叫他的貼身下屬——港口公司總經理陳某帶20萬元港幣去將其贖回。之后陳某成了他身邊的第一紅人。 另一段是,霍英東在南沙開發了東發碼頭,梁家硬逼霍英東掏2000萬元給他們搞個同樣的南偉碼頭,并交由梁柏楠的親信管理,貨物就往自己的碼頭運送;霍英東想把港前路修到地方所屬的山后面成環島路,錢交出后沒有下文,對方說是用作“搬遷費”了。霍英東要建個小型的蒲洲花園,對方在鄰近山腳挖來了一堆黃泥,在山上拔來一堆小草,栽幾棵小樹,便拿走了1500萬元。霍英東說:“我一生搞工程,從未見過這樣離譜的事。” 兩相對比可以得出結論,如果霍英東樂于奉送錢財,甚至更大氣一點,主動安排出游、賭博的機會與費用,又何至于勞動梁書記屢屢刁難呢?當霍英東說他一生搞工程,從未見過這樣離譜的事情,不難想象他心中的郁悶。于是可以推論,以霍英東的財富、名望和社會地位,事情尚且如此;那些愿意做正派商人,名氣財富又不如霍者,倘若遇到如梁柏楠似的地方官,該會郁悶到何等程度呢?繼而可以再推論,許多官商勾結案,當中固然有“壞商人”,但是在商家一方來看,也許有許多被官家一方逼良為娼的難言之隱吧。有幾個人能像霍英東,始終忍得住,而最終頂得住呢? 因此,官員濫用權力謀私,不僅可以表現在漠視普通群眾利益乃至草菅人命,而且表現在對于正常經商與投資規則的肆意侵犯。一方面高喊發展經濟而且首先自己得益于經濟發展,同時對于市場道德和市場規范如無賴一樣地破壞,這是梁柏楠案中最令人憎惡之處。梁柏楠已經入獄,但是根除梁柏楠式的惡行仍然任重道遠。我們的標準是,要讓做工的、務農的、經商的、演戲的、教書的各按其行業的正當規矩來做,不要再聽到有人說,搞了一輩子,沒見過這么離譜的事情。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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