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門票才能體現世遺的價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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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2日 09:17 新京報 | ||||||||
前天上午,故宮博物院等6個世界文化遺產門票調價聽證會舉行。6個世遺景點門票價格調價幅度從5元到50元不等,調價之后最高的門票價格是故宮博物院,旺季達到100元。 對于世界文化遺產門票漲價,坊間本就頗多質疑,這次提價方案在聽證會上公布之后,其漲幅之大更是出乎人們的意料。
對這次調價,有關部門早先就舉出了幾個理由。在這次聽證會上,專門為此成立的“價格專家論證委員會”更是確定了調價的幾大原則,其中包括“價格反映價值”、“價格要反映供給能力和消費水平”等,用這些原則來衡量,6家世遺景點的門票調價方案“基本符合專家組提出的價格層次”。 從“價格”、“價值”到“消費水平”,這一理論顯然是按照經濟學的邏輯推斷出的。 誠如已有評論家指出的那樣,如果世界文化遺產是徹徹底底的商品,那么這套理論將“放之四海而皆準”,問題是,世界文化遺產能單純像商品一樣來經營嗎?或者再問一句,是不是高昂的門票“價格”才能體現世界文化遺產的“價值”? 所謂文化遺產,是“過去文明匯聚和交流的見證,也是未來的記憶和希望的表達”,是一個民族至關重要的“身份證”,因此,對文化遺產的保護才受到廣泛關注,甚至跨越國界成為全球最為廣泛、最受歡迎的國際行動。從本質上說,文化遺產最本質的屬性應該是文化資源和知識資源,其基本價值主要體現在社會教育、歷史借鑒和供人研究、鑒賞上,至于經濟價值,則是以上這些價值的衍生物。 體現文化遺產的基本價值,就是要盡可能地讓更多的人欣賞、了解、品味、研究它,而不是通過高票價得到更多的收益。一套房子的高貴價值,的確需要高價格來體現,因為價值要和價格相平衡。但文化遺產恰恰相反,一個文化遺產的最高價值,不是給遺產的管理者帶來了多少收益,而是這個遺產在充分保護的基礎上,是不是和更多的人“親密接觸”。商品可以主要用經濟效益來衡量,而文化遺產,主要用社會效益來評價。 正因如此,世界上許多國家對博物館都實行低票價甚至免費參觀。在這次聽證會上,中國文物研究所總工程師傅清遠代表剛從德國、意大利考察歸來,他說,其實,上述兩國很多著名景點的門票價格并不高,僅相當于普通人收入的1/200,而且還分淡旺季價格,“與其相比,北京6家世遺景點門票有點偏高”。的確,如果以市民月收入2000元計算,故宮的旺季票價竟達到了1/20.至于高票價可以減少游客數量,更可能是一廂情愿。 全國各地游客千里迢迢趕來,不會因為幾十元的門票而不參觀。減少游客數量,完全可以采取嚴格限制參觀人數的做法。世界遺產委員會中國委員會秘書長郭旃表示,如意大利比薩斜塔就規定一次上塔為30人,時間限制在30分鐘,還可以通過諸如“預約旅游”、參觀點發布旅游情況公告等方法,來調節旅游景點的客流量。 用高票價來體現文化遺產的價值,是對文化遺產價值的誤讀。在我們看來,評價一個文化遺產的價值,主要是看它在保護的基礎上,有多少參觀者從中受益,而不是看它取得了多少門票收入。如果收入越少而參觀者越多,這樣的文化遺產才是最有“價值”的。 □本報評論員艾君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