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朱慧錦事件看學校的道德門檻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2日 09:16 新京報 | ||||||||
殘疾女生朱慧錦不幸的遭遇經過本報的率先披露和追蹤報道,引起了社會輿論的關注。北京中醫藥大學高職部的朱慧錦在入學兩個月后收到學校的退學通知,不是因為她的殘疾,而是因為學校認為她隱瞞了殘疾。似乎在學校看來,隱瞞殘疾是比殘疾本身更大的、更不能寬容的缺點。于是,當身體殘疾在今天已經難以成為排除一個青年人接受高等教育的理由的時候,道德尺度,就成了朱慧錦所在學校的一個“絕對理由”,因為誠實歷來被認為是道德的“絕對律令”。
但這其實是未經過理性審視的。 我們可以這樣來看:如果一個人的身體殘疾不是他(她)的缺點,那么隱瞞殘疾就不能說是他(她)的缺點。如果朱慧錦的左手殘疾不是一個上大學的缺點,那么隱瞞這個“不是缺點”進入大學的行為及動機就不能說是不道德的。 如果我們的道德尺度把人們對“不是缺點”的隱瞞都絕對不放過,把對任何制度、任何人都沒有傷害的個人信息隱瞞都加以嚴厲追究,那么這樣的道德尺度就太抽象了、太苛刻了,沒有多少人能夠承受這種尺度的衡量。 在朱慧錦的遭遇中,我們可以看到現在一個青年在考入大學(乃至就業招聘)的過程中所承受的“道德的風險”。 因為大學(乃至用工單位)對于他們來說,就是一個天然自命的道德檢察官,稍有暇疵,即予排除,以維持學校或單位的道德純潔。他們從來不曾自問:我們的學校和單位何曾是這樣道德純潔的?我們是不是對學校的教師、單位公務員適用過同樣嚴格的道德標準? 朱慧錦的事兒,說起來也不過是在電子體檢表中沒有寫明左手殘疾而已。而那個女孩身上永遠長不出來的手掌,又如何能夠長久瞞得住人呢?因此,很難認為朱慧錦有撒謊的故意,至少這個故意是不容易證明的。如今,通過本報記者的調查,負責高考體檢的湖北陽新縣人民醫院承認由于該院醫生疏忽,導致朱慧錦電子體檢表中沒有寫明左手殘疾。無論這個消息最終能否確定屬實,這至少證明,這樣一種可能是不能被排除的。要證明朱慧錦在身體上的缺陷是非常容易的;而要證明朱慧錦在道德上的缺陷卻是非常繁瑣和困難的事。學校把難事當易事,以孤證輕斷學生道德,無非是因為學校對于學生而言的絕對強勢。這種強勢體現為,既不存在學生自我辯白的機會,也不存在學生自我辯白的程序。 我們應當認識到,學校的使命,除了以知識教育人,還是要以道德培養人的。即使以非常嚴格和純潔的道德尺度把住學校的入口,學校仍然會有道德教育的任務,學校內仍然會有有關道德的問題。因此,過于嚴格、過于純潔的“道德準入”門檻,對于學校來說是沒有必要的。 如果這樣一個門檻還不承擔核準事實的義務、不包含聽證辯白的機制,那么它對于學生來說,就有太多的不確定性、太多的風險。 經過了朱慧錦這件事,我們今天應該有勇氣直面這樣的問題:一個人隱瞞身體殘疾的“不道德”究竟是多大的不道德?而“講道德”的標準、“講道德”的結果,在這種事情上,對社會、對國家、對人,到底又能夠帶來多少好處?一種靠得住的道德標準,是應該能夠經得起這種審視的。因為道德的結果,應該是善的、美的、積極的,無論是從宏觀而言,還是微觀而言。 學校所要求的道德,與一個殘疾學生上學的利益,與其他個人的、社會的、國家的其他正面價值,是可以進行比較的,它并不具有天然的至高無上的地位。 □本報特約評論員馬少華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