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總理為農婦討薪到各級政府依法清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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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2日 11:20 《中國經濟周刊》 | |||||||||
日前,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423號國務院令公布的《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自2004年12月1日起,逾期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的用人單位,最高將加付一倍賠償金。在臨近年關清薪又將可能成為運動之時,出臺這樣旨在為勞工維權的法規,不啻雪中送炭,讓仍然工作在寒冬中的勞工們感到了春天的溫暖。 這不禁讓人油然憶起去年的這個時候,溫家寶總理在重慶幫助農婦熊德明討薪一事
既然是“運動”,就難免時斷時續,或者“推者動不推者不動”。當時就有不少人擔心,“明年政府不管怎么辦?”事實也似乎證明了這一點。近期建設部的一份統計報告顯示,北京2003年拖欠農民工工資已清欠95%,排在全國第九位。這說明,2003年拖欠的農民工工資,直到現在還沒有完全解決。作為首都的北京尚且才排到第九位,何論全國其他省市?尚且這還是去年的清薪狀況,而今年的工資又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清欠呢? 作為維護勞工權利的工會組織也早就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不久前,全國總工會在全國人大執法檢查中就曾向中央政府提出建議:責令欠薪企業支付法定數額的賠償金,并對重大、惡性欠薪企業負責人追究刑事責任和出臺企業工資支付信用制度。而作為首次通過行政法規的形式來確立欠薪追加賠償機制說明,政府不僅意識到該問題的重要,而且希望清薪不再運動化。 從總理親自為民工討薪到政府制定法規避免欠薪,彰顯了中央建立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的執政決心和執政思路。說來也是,“好人政治”和“好人政府”向來無法永遠保證國家的長治久安和人民的安居樂業。即使好,也是一種偶然,而非必然。但國家需要的和人民呼喚的是一種良性循環的可持續發展。建立基于長遠發展的通用的游戲規則也就成為必須。而這正是法律的精神。 在為依法清薪鼓呼之時,需要提醒的是:一方面,這還只是部門行政法規,仍然帶有濃重的行政色彩,法的精神和權威還有待深化和強化;另一方面,是不是什么都要等到成為問題時,我們才意識到非要出臺一部法規來治理不可呢?這正如,一邊是我們經濟的高增長,一邊是我們“沒錢”發工資;一邊是法規多如牛毛,一邊是問題防不勝防。顯然,問題不是單單欠薪,不是單單缺少法規,而是對道德與良知的恪守,對法規的尊重和執行,而更多反映出的是,市場經濟的另一面已開始挑戰我們現行上層建筑的某些環節。 從這點來看,如果到了不用總理親自為民工討薪的時候,到了不用非到問題爆發出來才出臺法規進行補救的時候,我們的改革也就到了真正徹底成功的時候了。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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