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如棋需有規則 一盤整棋與三類國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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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5日 18:22 《中國經濟周刊》雜志 | |||||||||
★文/顧紀生 傅賢治 改革如棋。棋有規則。雙方博奕,事關“生死”,惟守規則,才可贏得磊落,輸得舒坦。改革也有“規則”。初期的規則是“摸著石頭過河”,言下之意,只要“大方向”正確,可以不管過河路徑是否最短,風險是否最小,方法是否最當;但對棋入中局的改革國資監管體制而言,還能繼續奉行此“粗放”型規則嗎?作為經濟改革的攻堅戰,集萬難于一身
目前,國有資產事實上已分割成三塊而“分而治之”:第一塊是國有工商企業的經營性資產,它由國資委掌控監管;第二塊是國有金融企業的經營性資產,其監管“事權”隸屬財政部與銀監會共轄。這兩塊國資分而治之的布局是否妥當暫且不論,但至少都得到全國人大的直接或間接授權。惟第三塊國資—約4萬億行政事業單位的非經營性資產,其監管權至今尚無法定歸屬。這塊約占國有資產總量35%、涉及上百萬戶單位和3000多萬人的國資,與前兩塊相比,對國計民生與經濟改革的影響同樣重大,切忌隨意決策與草率行事。不無遺憾的是,對此塊資產的監管權在依法界定之前,財政部卻已捷足先登。今年6月,財政部黨組批復同意在其行政政法司與科教文司內部新設行政資產處與事業資產處,“統一”行使其監管權。9月以來,改革程序已悄然啟動。 在筆者看來,此舉存在諸多疑慮: 其一,它符合資本或資產的本質屬性嗎?經濟學常識認為,資本也好資產也罷,盈利性也好效率性也罷,必與其整體完整性相關;換言之,資產的完整性是其安全性、流動性乃至效益性得以保證的前提條件之一,沒有起碼的完整性,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效益效率性;現將同源同質的國有資產人為分割成性質各異、相互獨立的三類,既無理論依據,又與客觀國情不符。 其二,它符合依法行政的執政理念嗎?國資委的設立是經過年初全國人大審議批準的,其對國有資產的管轄已取得法律的直接授權;即便對金融性資產而言,它暫由兩家共管的過渡性安排,實際上也得到人大的間接授權;惟獨行政事業性國資的監管權現卻由政府的某一職能部門“自定”。以一紙文件代替法定程序的做派是否與依法行政的執政理念形成鮮明反差? 其三,它符合設立國資委的本意初衷嗎?如若果真出現管理“奇跡”,隨之帶來的“悖論”是:既然區區的兩個處就能管好國資總量的35%,其余的若干部分又由財政部與銀監會共管,留下的遠低于65%的國有資產難道還有興師動眾專設國資委來管理的必要嗎? 話得說回來,筆者并不想否認行政事業性國資長期處于監管真空狀態十分有害的事實,也樂意認同“有人管勝于無人管,早管好于遲管”的權宜效果,從這點上說,財政部門作為國有資產的掌門人之一,愿意首開監管先河,其心可贊。事實上,兩個新處室也已著手相關規范辦法的研究與制定,力圖在較短時間內建立起一整套從資產配置、使用、調配、處置等各個環節加強管理的新機制;但即便如此,也應該而且必須“補”上取得法定授權從而依法行政的一“課”! 改革如棋局局新。經濟改革這局“整棋”現已殺入“中局”,棋面錯綜復雜,一“著”關乎全局。就國資管理體制而言,既要有敢改敢試的創新求變精神,更應有謀定而后動的殫精竭慮態度。運籌帷幄者,勝輕舉,盲動者敗,不啻是棋局箴言,而且是改革真諦! (作者顧紀生為江南大學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傅賢治為江南大學商學院院長)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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