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安全減災不可單向用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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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0日 09:35 新京報 | ||||||||
11月5日《每日商報》報道,11月4日,在央視主辦的“中國十大最具經濟活力城市”評選活動中,杭州榮獲中國城市整體大獎中從未有過的“應急反應表現獎”。這為中國城市防災減災的實踐開了個好頭。 城市是所有自然與人為災害的巨大承載體,城市越現代化,其致災易損性就越大,城市就顯得異常脆弱。城市災害幾乎包含著災害類型的全部,其災害機理充滿復雜的規律性
按照發達國家經驗,一個國家城市的發展在人均GDP1000美元之后,便進入了城市發展的快車道。作為中國經濟發展的引擎,21世紀城市的地位將更加重要。 但我國目前的城市發展中,卻存在著許多突出問題,事故與災害的綜合減災之應急管理,已成為日益嚴峻的挑戰。它們不僅挑戰城市健康、公眾安危,更會造成社會的失穩,從一定意義上特別反映著城市的文明與競爭力程度。今年8月末至9月的浙江臺風及重慶大水災,當地政府也啟動了應急預案,但由于常態建設薄弱的積重難返,最終導致了預案的失效。 這說明城市安全減災管理不可單向用力。 事實上,我國城市安全減災管理存在不少錯誤理念:第一,以單項災種的職能部門減災應急管理為主,應急的原始手段和現代化手段同時并存。第二,管理模式屬于原因型,很少考慮應急管理的超前預見、社會經濟效益等。只是出現某種公共危機事件后,才成立具有初級聯動方式的單項危機綜合應急指揮部。第三,應急管理條塊分割。縱向管理和橫向管理分工不明確,一旦突發某種事件,缺乏相互間的有效協調配合及綜合應急管理,各單位災害信息和減災資源不能相互聯動等。 從綜合減災管理上看,要實施有效城市綜合安全管理,就必須注意:第一,確立“大公共安全”理念,打破傳統對公共安全狹隘認識的限制,從綜合減災及城市總體上擴展公共安全概念的內涵與外延;第二,建立與城市相配套的公共安全社會化網絡,在政府公益安全減災的同時,加大減災社會產業化的步伐;第三,政府要進一步明確在公共安全上的定位;第四,解決管理分散、各單一災種部門缺少相關溝通及協調機制的問題。 為此,城市綜合減災應急體系建設,應有如下對策:制定實用有效的多方案比選的綜合應急預案,組建城市綜合減災決策管理常設機構———城市防災中心;從優化減災環節及系統入手,創造可協調的機制建設;加強城市應急法制建設,完善城市綜合減災立法及法律體系的研究;縱深開展城市綜合減災管理評估研究、實踐與宣傳。 □金磊(中國災害防御協會副秘書長)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