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運時評:對青春期合同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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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9日 12:15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 ||||||||
山東省總工會在最近舉行的一項調查中發現,一些企業女工正受到“青春期合同”的困擾:她們一到婚期企業便不再續簽合同,一旦結婚或生孩子即被解除勞動合同……為此許多青年女工不敢結婚、害怕懷孕,萬一懷了孕只能偷偷做流產手術。“青春期合同”現象在勞動密集型非公企業尤為嚴重,酒店業、紡織業等占到80%以上。某鞋廠為“留”住熟練女工,甚至制定“女工青春期延長鼓勵政策”,規定推遲5年、10年結婚的獎多少錢。這種變相侵害女職工特殊權益的做法,反而被企業當作“創新”對外介紹,主管部門也當作“經驗”向
某些企業依仗自己在勞動關系中的強勢,蠻橫剝奪青年女工的結婚生育權,這在一些地方相當普遍。形式各異的“青春期合同”,無情地封殺了一朵朵鮮花綻放的權利,使年輕女性無法正常履行人類生育的社會責任。正是因為這種女工權益“漠視癥”發展到極端,才出現了諸如“收購”女工青春期的“創新”、新鮮“經驗”推廣的怪事。這不能不說是法制社會的悲哀。 企業為何敢炮制違背公序良俗、違反法律法規的“青春期合同”,是有著多方面的原因。其一,長期的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助長了一些經營者妄自尊大意識,他們把女工當作牟利的機器,忽視她們起碼的權益和要求,無視她們的人格尊嚴;其二嚴重不對稱的勞資關系、相對稀缺的崗位資源以及法律知識的匱缺,使很多女工忍氣吞聲,不敢或不愿挺身維權;其三,執法力量不足,某些地方官員腦袋里只有發展沖動,在招商引資中把損害職工權益作為價碼,在行政管理中過度溺愛那些能為政績數字加磚添瓦的私企老板們,因而造成執法環境惡化,職工勞動經濟權利和精神文化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護。深受侵權之害的年輕女工,只能困守在狹小的工作臺旁,在噪音和粉塵包圍中工作。圍墻外的花前月下、哺育下一代的辛勤甜蜜,對她們來說只能是觸不可及的憧憬。 不停地淘汰大齡女工,重新招募更年輕的新面孔,使企業在最大化追逐利潤中吸取勞動者的“最可利用價值”。這些企業不僅不兌現女工在結婚、孕檢、孕期、計劃生育和哺乳期中的一系列勞動保護待遇,還逃避員工養老保險等方面應承擔的義務,迫使女工放棄生育權。“青春期合同”實質上反映了資本的自私與冷酷,必須予以叫停。 結婚和生育權是婦女的一項基本的權利,并且受《憲法》保護,用人單位不能以自己的成本為由來限制甚至否定這項權利。“青春期合同”是一張無視女工合法權益的“紙”,它屏蔽了青年女工的幸福生活和人身權利,超出了道德和法律范疇,因而應視為無效合同。對于這種違法合同,在目前情況下靠女工個體奮起抗爭是難以成事的,還需要有關部門為女工提供有力的執法援助,并對違法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絕對不能讓這張“紙”漂白一個個五彩青春。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