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版是我們無法改變的原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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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7日 09:35 新京報 | ||||||||
中國是世界上盜版嚴重的國家。這造成的后果是余秋雨先生宣稱不寫作了;盜版WindowsXP用戶到微軟主頁升級遇到麻煩。據《新京報》報道,這些盜版用戶到微軟的主頁上升級以后,計算機出現死機、藍屏,提示使用期限還有30天(并逐日縮短期限)等異常情況;事后微軟已經證實這與反盜版有關。可以看見,微軟的氣量比余秋雨大一些,人家沒有一怒之下不再向中國市場出售產品。
“盜版”的名聲一出去———事實上,已經有了這個名聲———將來的后果會更嚴重。一部分專家相信印度的發展后勁將超過中國,一條重要的理由就是以軟件業為核心的新經濟,印度強過中國許多。不是中國人比較笨,而是寫了軟件無利可圖,稍稍像樣一點的,就給盜了版。所以,一些會寫軟件的人索性就投身盜版業了。 這種現狀其實大家都知道,我說的也不是新鮮話。有趣的是,不少中國人不反感盜版,而且,一些知識階層好像反而是盜版業的最大“受益者”。盜版商抓到了,當然按照法律的規定應該懲罰他們,可是,他們是多么“親近”的人啊。唯利是圖的盜版商,不僅盜了微軟的產品,更重要的是,幾乎拷貝了所有電影音樂產品,青年人誰家中沒有一堆盜版碟?憑著此類知識養成,其中一些人現在供職于媒體業與其他文化單位。這些盜版碟全部換成正版,那將花費天文數字一般多的金錢。 數字與網絡時代,知識的流通本來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快的,可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利益糾紛與爭端,繁瑣嚴苛的談判與審核機制高效運行以后,大量的知識產品就幾乎無法流動了。盜版不僅稀釋了別人的利潤,而且還使原本剛性的分隔消彌于無形。若是論罪,它有兩重。但它正是迎合了知識的流動本質與人的認知本能,并借此掙錢。所以,盜版商是最歡迎文化禁令的一群人,禁得越多、越嚴,盜版的資源就越豐富,利潤就更高。 當然,盜版是沒有前途的黑暗職業,不過,在WTO的懲罰到來之前,在我們的法律執行力加強之前,也許他們會活得不錯。在我們連食品安全與煤礦生產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之前,侵犯知識產權的這種無形傷害,還沒有成為當務之急。 不過,不管盜版的勢力如何強大,給了多少潛在的好處,盜版始終是在偷東西,這是無法改變的原罪。因為微軟反盜版就痛批它的“霸權”。這就像是小偷到失主家罵街,偷出了“霸權”。 □連岳(廈門作家)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