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前一天應喜慶和樂 現今為何成為腐敗時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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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4日 11:13 中國經濟時報 | |||||||||
張培元 海南省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葉斌受賄很會“挑日子”,在檢察機關指控的14次受賄行為中,13次都發生在“節前一天”。2001年元旦前一天晚上,2001年春節前一天晚上,2001年“五一”節前一天上午,2001年教師節前一天晚上……13個“節前一天”,葉斌每次收受的賄賂款均在1萬元—2萬元之間。(見11月3日《江淮晨報》)
受賄為什么集中在“節前一天”?是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如果把“行賄受賄文化”也當作一種亞文化來研究的話,恐怕這個問號得用幾個章節才能拉直。選擇看似平常的一天,足見行賄受賄雙方的煞費苦心。 中國人對過節有一種特別的情結,無論傳統節日還是其他節日,照例會放假放松,上班族都會擱下手頭繁重的工作,禮尚往來走動一番。這既是一種民風民俗,也是一種必要的補課——社會競爭越來越激烈,人們整日忙于工作,疏于親情友情交流,放假正好為大家提供了難得的時間。節前是耕耘公務的田地,節日要忙于家務的苗圃,“節前一天”是公私空間的分水齡,半公半私的交往就發生在這一時段。因此“節前一天”成為腐敗行為高發時段,就不難理解了。 “節前一天”是行賄者求見領導常用的幌子——普天同樂的日子,領導也需要與民同樂啊,老家來人送來的土特產(呵呵,不過是一些金銀器皿),讓領導也鑒賞一下俺的鄉土工藝;我們為單位員工發過節費,當然是人人有份兒,領導作為我們的榮譽員工,怎么能享受特殊待遇呢;俺來不是看望領導的,是想貴公子了,給孩子送個紅包,權當節日“零花錢”。看看這些理由多充分啊,有理有據有情有義,你想不接都不行! “節前一天”還是貪官受賄的“遮羞布”——在他們眼里滿世界全是友誼,不管做夢都想升官的下屬,還是拿著批文讓簽字的老板,都是朋友,朋友間是需要禮尚往來的。他們忘了送禮者并非白來,這些人送來金錢裹著的“感情”,拿走的是權力、烏紗帽、公共利益和上級的包庇縱容。很多官員把受賄選在“節前一天”,還在于這個私人化空間遠離組織監督,紀檢機關監督不到,群眾眼睛難以看見,便于躲開公眾視線,使其丑行更加隱蔽。 腐敗是一種特殊的社會毒瘤,隨時都有崩潰的可能。“節前一天”只是其發作時段之一,用不著大驚小怪。世上只要存在貪官,任何時段都有可能成為“腐敗高發時段”。葉斌受賄案給我們的啟示是,對官員進行有效監督應該是全天候的事情,任何時候都不能有絲毫的松懈。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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