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農民工在城市住下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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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4日 09:35 新京報 | ||||||||
國家人口計生委主任張維慶說,農民從農村流入城市,對于轉變其生育觀念,降低其生育水平有積極意義。(據新華社11月1日消息) 在中國,約1億農村勞動力在大中城市務工,加上他們的部分子女,約1億4千萬沒有城市“戶籍”的人口居住在城市。把這個巨大的人群說成是“流動人口”,其實很不確切。清華大學李強教授前兩年主持的調查顯示,真正在城市沒有固定職業,處于高度流動狀態的
我們贊成張維慶的意見。大多數進城農民工已經不再把子女的數量和子女的性別看作影響家庭未來生活的重要因素。他們比那些未進城的農民更重視子女的教育,因而更不愿意多生孩子而影響對子女教育的投入。如果有更多的農民進城務工,并進行相關配套改革,充分保障進城農民的各項權利,中國的計劃生育工作將會有更大的成績。 而且,如果讓進城務工農民真正作為城市居民在城市住下來,其好處決不止于計劃生育這一件事情。在農民工權利得到充分保障的條件下,多數農民是愿意定居城市的。他們對農村土地的眷戀,根源在于他們對未來生活風險的估計。如果讓他們享有和城市居民一樣的社會保障,他們至少可以轉讓他們在農村土地的使用權。據測算,如果能夠使大部分農民工在城市定居,同時使鄉鎮企業的職工穩定在非農產業,并鼓勵他們“放棄”農村土地(即使轉租也可以),那么,留在農村的糧食種植業農民的收入可以提高40%以上。在未來20年里,糧食種植業農民的收入還可提高30%以上,他們的總收入將達到現在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這個結果,所謂“三農”問題將不復存在。 有人擔心我們的城市不能接納那么多農民進城定居,認為基礎設施缺乏,社會保障資源不足等等。其實,這些都是偽問題。 這些農民已經在城市工作生活,已經在享用著城市基礎設施,只是他們在享用這些基礎設施的時候可能遭受歧視。而城市的許多基礎設施具有邊際成本不變的性質,不會因為農民工的使用而產生擁擠。只有少數巨型城市可能需要限制人口總規模,但這種限制應該一視同仁。限制的后果也不一定把大部分有穩定職業的農民工趕出城市。 至于社會保障問題,只要我們下決心改革相關制度,對國民收入分配比例進行調整,農民工的社會保障資源是不會有問題的。按我們最近所做的數據分析,中國農民在中國城市化過程中放棄的土地財產權的價值遠遠超過3萬億元人民幣,也遠遠超過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總規模。我們遇到了一個奇怪的邏輯:中國農民為中國的城市化做了勞動要素和土地要素方面的巨大貢獻,到頭來卻因為社會保障問題,而把他們排除在城市社會保障的大門之外。農民的土地在農村是他們的生活保障手段,而這個手段也可以轉化為農民進入城市、獲得城市社會保障的手段。 取消農業稅這樣一件看起來很難的事情,我們做了,事實證明能承受;在城市化和土地制度方面進行改革,也不會有大問題。關鍵還是看我們有沒有行動魄力。 □本報特約評論員黨國英(中國社科院農村經濟研究所)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