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山隧道收不回來并非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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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9日 10:52 南方都市報 | ||||||||
作者:大詩 深圳梧桐山隧道是連接羅湖區與鹽田區的咽喉通道。鹽田區擁有深圳最著名的休閑海岸線——大小梅沙,以及中國四大港口之一的鹽田港,由此產生的大量人流、物流,基本上都需要經由梧桐山隧道前往城市其他區域。近期深圳市將東部開發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梧桐山隧道的重要地位因而更加凸顯。
梧桐山隧道的性質屬于民營,由深圳鹽田港集團、香港和黃集團以及香港達佳集團共同擁有。因而該隧道的運營屬于營利性質,定價權掌握在企業手中。根據最初的協議,隧道所有者的收費權一直延續到2027年。 目前隧道的收費標準為按車型10-35元不等。進出鹽田港的貨柜車,對這個價格也許不會過于敏感,但是對于一些需要日常性經行隧道的普通市民,尤其是上班族來說,每天20元的往返過路費顯得非常昂貴。因此,要求政府收回隧道,并免費供市民使用的呼聲越來越高。 但政府在與企業談判的過程中,陷入了僵局。由于目前隧道的收費情況非常良好,因此隧道的實際價值已經遠遠超過了最初的投資額,企業自然也開出了令政府很難接受的價格。 在這種情況下,深圳市民中出現了要求政府強制收回隧道,按照最初投資及“合理收益”補償所有者的提法。提出這種觀點的人認為,這樣企業并未遭受損失,而更大的全局利益、也就是全體市民的利益得到了體現。 在我看來,這種觀點不僅大錯特錯,而且極度危險。隧道的所有者獲得建設與收益權,通過的是合法的渠道。從現在的經營狀況看,協議約定的條件對企業非常有利,企業因此得到了高額的回報,但這是城市發展之后的結果,并非在當時就可以預見。 根據現有信息,我唯一不能確定的事情是,當時政府在選擇承接企業時,是否采用了面向市場的透明操作?只要滿足這個條件,目前的經營者賺多少錢都是天經地義的。他現在的收益是他當時承擔風險的回報。試問,假如城市發展的方向不是現在這個狀況,致使隧道經營一片蕭條,投資者血本無歸,他是否可以要求政府原價收回隧道?當然不可以。反過來也是一樣,不管今天隧道多么火爆,多么賺錢,都不能要求政府以所謂的“合理收益”補償企業并回收隧道。政府也沒有這個權力,因為這是企業合法的財產。 要求政府收回隧道的提法,一個重要理由是為了維護所謂“全局利益”。這是一種我們非常習慣的思維,即個人利益應該服從集體利益,小集團利益應該服從大集團利益。但這只能是一種道德要求,不能成為強制手段的依據,而真要從社會“全局利益”的角度來考慮,那么保護合法財產權,是最大的全局利益。這是整個市場和現代市民社會賴以存在的基本框架。在任何情況下,不能因為多數人的需要,而剝奪少數人的哪怕一丁點合法財產。這一制度的價值是不可估量的,破壞這一制度的代價,也是我們這個社會所不能承受的。 據報道,深圳市政府目前的考慮是,如果協商不成,則斥資20億元,修建梧桐山第二隧道,給市民提供更多的選擇機會的同時,通過競爭降低現有隧道的收費。20億元的投資,是一個非常巨大的數額,但是這一代價遠遠低于規則的損壞與政府信用的喪失。 在這個問題上,深圳市政府作出了明智的選擇,值得為之喝彩。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