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與社會公平(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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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8日 10:25 中華工商時報 | ||||||||
二、環境公平與社會公平 中國改革開放取得巨大成就。中國保持著世界上最快的經濟發展速度。中國正在成為
城鄉不公平。中國農民為中國現代化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但他們卻愈來愈被排擠在現代化成果之外。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由20世紀80年代的1.8∶1,擴大到90年代的2.5∶1,2003年更達到3.2∶1。我國1988年的基尼系數為0.34,1995年為0.39,2003年為0.45,已經超過了國際公認的0.4的收入差距警戒線。中國已變成“居民收入很不平等的國家”。據世行分析,中國目前的貧富差距之大已超過東亞與東歐各國,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在短短15年內收入差距擴大得如此之快。權力與財富向城市集中。農民在就業、教育、社保等方面成為二元結構的犧牲者。我們渴望通過城市化解決二元結構問題,但城市規模的擴大,房地產的快速開發,帶來的卻是強制性征地、克扣法定補償和推諉就業安置。失地農民不僅沒有現代化,反且失去了賴以生存的生產資料,潛伏下更大的社會危機。拿環境來說,中國污染防治投資幾乎全部投到工業和城市。而中國農村還有3億多人喝不上干凈的水,1.5億畝耕地遭到污染,每年1.2億噸的農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農村環保設施幾乎為零。城市環境的改善是以犧牲農村環境為代價,通過截污,城區水質改善了,農村水質卻惡化了;通過轉二產促三產,城區空氣質量改善了,近郊污染加重了; 通過簡單填埋生活垃圾,城區面貌改善了,城鄉結合部的垃圾二次污染加重了。農村在為城市裝滿“米袋子”、“菜籃子”的同時,出現了地力衰竭、生態退化和農業面源污染。 區域不公平。幾十年來,中國資源富集的不發達地區源源不斷地將資源輸 往發達地區,如今已積累了發展力量的發達地區卻沒有給予不發達地區足夠的補償。不發達地區在競爭中日趨落后,中國的區域差距日趨擴大,嚴重影響著中國社會的統一和諧。從1980年到2003年,東部地區在全國經濟總量中的比重由50%增加到59%,中西部地區所占比重卻相應下降。從人均GDP來看,1980年—2003年,西部與東部由1∶1.92擴大到1∶2.59,中部和東部由1∶1.53擴大到1∶2.03。環境也是如此。西部是我國大江大河的源頭和生態環境的天然屏障,長期以來開發森林和礦產,破壞了生態環境。我們對西部地區不斷提出限制發展、保護環境的要求,而保護的成果卻主要被發達地區無償享用。近年來的南水北調、森林禁伐、西部地區退耕還林,最直接的受益者還是發達地區。環保上的區域不公平是明顯的,“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沒有得到落實。 階層不公平。通過農產品的剪刀差和工人的低工資積累起巨大的國有資產,已通過各種途徑流失,形成了中國社會越來越大的貧富兩極分化。城市和農村內部的差距也很大,在城市中,10%的最高收入戶與10%的最低收入戶的差距由1998年的3.09倍擴大到2000年的5.02倍;在農村,最高收入戶與最低收入戶的差距由1998年的4.8倍擴大到2000年的6.5倍。從環境上看,富裕人群的人均資源消耗量大、人均排放的污染物多,貧困人群往往是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直接受害者。富裕人群可以通過各種方式享受醫療保健,以補償環境污染給生活質量帶來的損害;貧困人群卻沒有能力選擇生活環境,更無力應對因污染而帶來的健康損害。 國際不公平。眾所周知,地球的資源與環境容量有限。而西方經濟學家一直都假設地球的資源無限,還假設被開采并轉化成商品前的資源無價。結論是,凡經濟增長都要通過高消費拉動,凡資源環境的稀缺都可通過自由貿易交換,凡世上最理想的社會都可以將資源“按需分配”。從此,西方國家的經濟發展便建立在盡情開發自然、大量排放廢物、盲目奢侈消費的基礎之上。他們通過技術優勢和軍事力量完成了資本原始積累,占用了全球資源。二戰后,他們引發了多起震驚世界的公害事件,激起了聲勢浩大的環保運動。他們憑借足夠的經濟技術手段,在工業化行將完成的時候治理了污染,并初步構建了國家內部的社會補償機制。他們將企業總部和研發中心留在自己環境良好的城市,而將高耗能重污染的產業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由傳統西方工業文明主導的世界,是霸權政治與強權經濟的世界。發達國家更是透過一系列國際組織以及衍生出來的法律、條約、協議,控制了全球化市場。占九成人口的貧弱國家,在無知和無奈中變成了被富國操縱的市場和廉價勞力原料的供應地。因此,富國愈富,窮國愈窮。全世界60多億人口中,12億人營養不良、體重不足;12億人營養過剩、體重超標。10億最窮的人所患的疾病是瘧疾和結核, 10億最富的人更多地死于肥胖和缺乏運動。當世界糧食大量投放于發達國家喂養畜禽的同時,發展中國家大多數人為了生存與吃飯,使更多的森林草原淪為耕地,更多的江河被截流灌溉,更多的土地被荒漠化。100多年前地球每4年滅絕一種動物,現在每年滅絕生物四萬種。 盡管發展中國家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環境保護的經驗,但他們沒有足夠的技術資金去治理污染。即使某些發展中國家依靠資源和廉價勞力優勢,使GDP得以驟增,一時引起世界矚目,但馬上就因為越來越大的能源環境制約而不能持續。更令人遺憾的是,發展中國家由于沿襲了傳統西方工業文明的發展模式,其結果是帶來了內部社會更大的不公平。發展中國家人口眾多,又無能力像發達國家那樣廉價地占有世界資源,大量農村人口流入城市后造成了城市膨脹,農村人口依然過剩,規;洜I沒能實現,政府的財力難以對農業巨額補貼,城鄉二元結構依然突出。發展中國家除個別因為其特殊戰略原因外,基本上都很難解決城鄉與階層差別問題。 人類對大自然的總體需求與污染物排放量,早在1980年前后就已超過了地球的可承受能力。發達國家不足世界人口14%,卻消耗著全球商業能源的80%。為彌合差距,1992年聯合國里約環發大會向世界鄭重承諾,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援助要占本國GDP的0.7%,并無償轉讓環保技術。10年之后,資金援助反而由占GDP的0.36%下降到0.23%,除了北歐幾個國家,發達國家普遍失信。新能源技術也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名義下限 制向發展中國家轉讓。 社會公平的核心就是權利和責任的對等。城鄉不公平、區域不公平、階層不公平,乃至世界不公平,都是權利與責任不對等的表現。逃避并推卸責任,都會使中國社會難以和諧,世界難以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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