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能否全文公開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8日 09:29 新京報 | ||||||||
10月22日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進行了首次審議。該草案在現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基礎上,做了較大的調整。一方面加大了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監管范圍和處罰力度;另一方面,減少了處罰的隨意性,進一步完善了處罰的程序,縮小了處罰的自由裁量幅度。治安管理處罰法正式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程序,此事引起了媒體的爭相報道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許多人認為,治安處罰法的制訂,有利于更好地維護公共利益,但也有不少人對草案的具體規定提出了
治安管理處罰制度涉及社會生活的多個領域,而且涉及到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等基本權利,其與百姓生活的密切程度是其他法律所無法比擬的。因此,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適當時候能將《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全文公開,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 一方面,這符合立法法的要求和我國立法工作的實踐。立法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的重要的法律案,經委員長會議決定,可以將法律草案公布,征求意見。各機關、組織和公民提出的意見送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在我國以往立法的實踐中,對于一些重要的法律案,特別是受到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法律案,也采取過向社會公布進行全民討論的方式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上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初,全國人大公布過憲法草案和集會游行示威法草案、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等多部法律草案。 1998年,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后公布了村委會組織法草案、合同法草案,土地法修訂草案,向全社會征求意見。 這一作法受到了各方面的普遍歡迎,許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公民個人都踴躍發表自己對法律草案的意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公布征求意見后,僅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就收到人民來信541封。實踐證明這是一種行之有效的好辦法。因此,立法法總結了立法的實踐經驗,明確規定,列入常委會會議議程的重要法律案,經委員長會議決定,可以將法律草案公布,征求意見。立法法施行后,2001年1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根據委員長會議決定發出通知,全文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修正草案)》,廣泛征求對婚姻法的修改意見。通知發出后,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紛紛來信表示贊成對婚姻法進行修改,并提出了大量修改意見和建議,對婚姻法的制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這也是實行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的必然要求。近年以來,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提出和日益深入人心,實行“開門立法”,逐步提高公民對立法的參與程度已經逐漸成為一種大勢所趨。人民群眾對立法活動的參與,主要途徑是通過選舉產生各級人大代表,由后者依法履行立法職責,反映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意志。但是在利益日益多元化的現代社會,僅僅依靠人民選舉產生的代表進行立法,有時難以真實、全面地反映公眾的不同利益要求,必須建立其他補充機制,以便更加準確地反映公眾的意愿和要求。由此,公開征求立法建議、公開法律草案征求意見、進行立法聽證等“開門立法”方式的方式就應運而生。采用這些方式,讓人民群眾直接參與到立法過程中來,拓寬人民群眾參與立法的渠道,有利于使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體現民意、符合民心。同時,社會各階層的知情與參與,也有利于增強廣大公民對于立法意旨的領會和認同,從而便于法律通過后的施行,增強法律的實效。 □本報特約評論員王維京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