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獎者交稅就不“爽”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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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7日 11:38 南方都市報 | ||||||||
作者:一言 10月26日的南方都市報A12版,記者在一篇足球彩票開獎的消息中寫道:“不過中二等獎的彩民就感覺不太爽了,單注獎金10001元,剛好過廣東體彩獎金打稅線,要交20%即約2000元的稅,還不如中1萬元來得實惠。”
本來,買彩買中一定的獎金額就要向國家交稅,是有明文規定的。從公民意識來說,社會提倡的風氣是納稅光榮。即使是自己合法辛苦的勞動所得,個人也有交納有關稅項的義務。買彩中獎按國家規定交稅,又何樂而不為呢?記者為什么要說交應該交的稅“就感覺不太爽”呢? 問題還在于,在消息中記者并沒有提供具體的中獎者感覺不爽的實例。有理由相信“感覺不爽”完全是記者的臆斷。也許,大多中萬元以上大獎的幸運兒們的感受是既有中獎的喜悅,又有為國家納稅的光榮,還是不要輕言別人“不爽”的好。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