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名牌與百姓的免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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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9日 17:04 中國青年報 | ||||||||
舒圣祥 2004年度的中國名牌產品公布不久,便有多個新評選的中國名牌產品出現質量風波。中國名牌產品該不該“免檢”?一旦發現質量問題查還是不查?北京律師張顯峰向實施多年的中國“名牌免檢”制度提出了質疑。(10月16日《燕趙都市報》)
根據我國《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的規定,中國名牌產品在3年有效期內,免于各級政府部門的質量監督檢查;對符合出口免檢有關規定的,依法優先予以免檢。換句話說,有效期內的名牌產品,額外都可以獲得“免檢”待遇。筆者認為,將“名牌”和“免檢”劃等號是十分不妥的。 “中國名牌”的評選工作,一直是由國家質檢總局牽頭成立的“名推委”統一組織實施。“名推委”是一個政府機構,所謂的“名牌”自然也就是政府眼里的“名牌”。而“免檢”則不同,“免檢”所指向的直接是消費者的利益。名牌免檢的政策傾斜,與百姓利益息息相關。政府監督應該是普遍的監督,不應該因為自己對“名牌”信任,就放棄或減弱對百姓利益的維護,而“免檢”正是這樣一種放棄或減弱。 再大的“名牌”,其實也只是企業昨天的努力結果,而“免檢”卻是一個面向未來的概念。誰也無法保證名牌就不會弄虛作假、不會質量下降。湖南“太子奶公司”生產的“日出”牌太子奶是國家“免檢產品”,但該公司竟然將過期和即將到期的奶制品涂改生產日期后再返銷給消費者;河南“豫花”面粉同樣是“免檢”產品,可是他們的面粉增白劑卻嚴重超標,是典型的“問題面粉”。以過去的“名牌”推定未來的“免檢”,事實證明要冒很大的風險,而這種風險沒有理由讓消費者埋單。 “名牌”是國家對企業業績的一種過去時“榮譽獎勵”,“免檢”卻是國家信譽擔保下的一種將來時“質量保證”,它們之間是不能劃等號的。3年過后,假如“名牌”被“摘牌”,“免檢”也跟著被“摘牌”,前者可以一摘了事,可后者呢?誰為3年來買了不合格產品的消費者負責?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