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者通吃突破了底線正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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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9日 09:26 新京報 | ||||||||
近來,劉翔免試獲得碩博連讀資格一事,被公眾所關注。筆者贊同徐友漁教授的觀點,并且認為華東師范大學不僅有功利之心,而且有媚俗之嫌,甚至對大學的本義構成了褻瀆。 攻讀學位的權利,或者被授予學位的資格,應當按照學術能力選拔、學術水平判斷的機制,按照正當程序獲得。這包括實體條件與程序條件兩個方面。實體性條件,如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學位條例》所規定的,必須在知識基礎、學術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如何
同時具備實體與程序條件所獲得的資格或學位,才屬合法、正當,才符合正義。 其實,學校按照上述實體與程序條件實施有關行為,是一個知識與信息能夠較為便捷地傳播、已經基本實現啟蒙的常態國家、常態社會中的底線正義。道理很簡單:設立學位的目的,就是讓學術上比較權威的機構,通過正當程序,對學術水平達到要求的學生加以資格或水平的確認。設立法院這種公共機構的目的,就是要它通過公正地裁決糾紛、專門為社會提供“公平、正義”類的公共物品的。把學位授予合格的人,把司法公正實現于當事人和全社會,實乃學位和司法的本義、本性。既然在一個常態國家和社會中,學位與司法之類的機制不僅必要而且極為重要,那么,遵循有關實體與程序規范,實為最低限度的要求。 遺憾的是,我們總會經常在這些社會常識層面,缺乏必要的想像力。令人驚異的是,缺乏想像力的,包括掌握了公共資源的機構和很多受過高等教育的人。讓一些不具備政務能力的明星擔任某種特殊的公職、使公有制企業的管理者以對其有利的條件收購該企業等,與上述學位非正當授予等現象是異曲同工的,就是人為地或制度性地讓贏者通過機會主義方式獲得了他本不該得到的利益。贏者利益有了,社會的底線正義卻丟了。 □陳步雷(中國人民大學博士后)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