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時評 批判要鼓勵農民工用腳投票的謬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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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8日 19:40 人民網 | ||||||||
網友:千重山 最近忽然有一種怪論就是要鼓勵農民工“用腳投票”,其中有一段怪論就是: 我們的農民兄弟真的開始用自己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了,畢竟長期的工資待遇低下、勞動強度繁重,以及應得的權益甚至個人的尊嚴得不到保障,都已經讓我們的農民兄
農民工是誰,也是和我們一樣的同胞兄弟,也是和我們一樣的有血有肉的骨肉親情,也是有感情知冷暖的中華兒女,而現在有的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去捍衛農民工的權利,反而要求他們“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一句話打發了事。 請我們看一下農民工是在什么情況下用腳進行投票的: 維權路漫漫:農民工的工作都是大城市中最危險最艱苦最吃苦的苦力活,建筑行業的大老板們,有誰拿農民工的命當命,農民工在他們眼里值幾個錢,一旦農民工受傷住院,這些大老板但憑一紙無效合同就可以把農民工打發了,誰來為農民工支付高昂的醫療費,農民工也只能拖著殘疾的身體被迫““用腳投票”“用命投票” 工作條件異常艱苦:據新華網青島3月6日電因農民進城務工普遍缺乏勞動安全意識及安全保障,一些職業病正離農民工越來越近。經常接到一些打工者反映因工作環境惡劣、勞動保障條件差,而給自身導致的健康傷害問題。比如有的在海水養殖場打工,由于缺乏防護措施,雙手被嚴重凍傷;有的在鞋廠做鞋底,由于所用材料含有太多的苯,而導致患上再生障礙性貧血;有的在干面食活時,被和面機攪傷手掌等。 當我們的農民工使用價值被用完了以后,再想工作就沒有人要了,就會逼迫你“用腳投票”。 農民工的拖欠工資: 從去年11月下旬開始,江西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一次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專項檢查和清欠活動。到1月14日止,全省建設部門和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為建筑業農民工追討工資2.4億元。這僅僅是一個地方拖欠的農民工的工資情況,又何況全國呢?農民工長期拿不到應得的工作,也逼迫你不得不“用腳投票”。 農民工“用腳投票”,從根本上講,就是有人要用種種苛刻的條件,最大程度的利用農民工的使用價值,最好將農民工的血汗用一個早晨的時間就給吸食干凈,把農民工的血和肉盤剝干凈拉倒,使農民工再也無法勞動了,再也無法為這些黑心腸的大老板利用了,然后就逼迫你“用腳投票”。 中國現在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可以看出〈憲法〉并沒有規定城市居民和農民工在待遇有什么不同,也沒有規定城市居民有用手投票的權利,而我們的農民工卻只能“用腳投票”,“用腳投票”只能是對農民工的直接和間接的掠奪,是為我們的共和國憲法所不允許的。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