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充分重視高校強制獻血事件內在因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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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4日 09:47 中國青年報 | |||||||||
阮占江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強迫性”組織本科生獻血的事情被10月10日《天府早報》報道后,社會各界予以了高度關注。不少媒體言論認為,“校規不能超越法律”,該高校的做法是違法行為。應該說,這種定性是不錯的,但是筆者認為,其中還有一些潛在和深層次的因素似乎更值得我們揭示和注意。
需要指出的是,實際上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已經不是第一次強制性要求學生獻血了。2003年12月20日《京華時報》曾經做過同樣內容的報道。報道指出,2001年以前,該校甚至規定在校期間符合獻血標準但不獻血的同學,畢業時不授予其畢業證。雖然后來該校在有關部門干預下取消了這條規定,但不獻血便取消其榮譽評選資格、獎學金、助學貸款和在校醫院就醫的醫保等規定一直保留下來。 同一個學校,竟然為同一行為兩次被媒體曝光,其中原由委實值得大家深思。筆者認為,首都經貿大學校醫院一位負責人對記者的解釋可謂道出了問題的根本。該負責人解釋說,此規定是為了保證完成北京市獻血辦分配下來的獻血指標。據一位知情人透露,北京市大專院校按規定都有65%的獻血任務,學校完不成該任務就得不到“精神文明單位”的稱號。 應該說,這種解釋實際上是有現實基礎的,而不會只是一種單方面的托辭。不難看到,由于我國目前義務獻血還存在感染病毒的風險,不少民眾依然認為獻血會損傷身體元氣,再加上醫院對于義務獻血者的用血程序和手續過于繁瑣,盡管這些年來各方面一直在宣揚、呼吁義務獻血,但成效和日益高漲的醫療用血需求相比,一直難以形成對稱性的局面。而面對這種現實操作的難題,為了確保能夠有充足的血液供應,有關方面只好采取一些明知違法的手段進行血液采集工作。 因此,對于我國義務獻血實際操作中存在的這些短期內明顯難以解決的難題,我們顯然應該有清醒的認識,不能只是把抨擊的火力全部對準高校。盡管高校強制獻血本身確實是違法的,但是,如果沒有難以超越的難處,高校本身是不會如此大膽妄為的。因此筆者認為,與其大肆地批評強制獻血的高校,不如集中輿論力量,促使有關方面采取積極措施,努力消除我國義務獻血在現實和法律規定之間的距離。 筆者認為,有關方面應該有所加強的是:首先,對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的用血權利,要進一步擴展優惠的程度和深度;其次,對于獻血者免費用血手續方面,要進一步地加大方便、簡捷的力度;再次,對于義務獻血尤其是街頭、校園的獻血衛生條件,要進一步予以完善和加強,確保萬無一失,絕不能允許出現因義務獻血而染病的事情;同時,有關方面還應繼續和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全面地消除廣大民眾心目對獻血存在的認識誤區。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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