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中消協的意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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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2日 16:48 人民網-華東新聞 | ||||||||
郝洪 消協對企業、對市場的種種“點評”、“預警”等的最終實現的方式是什么?很顯然,要通過消協對政府和市場的影響力來實現,通過行政機構的合作來實現。而權力部門的合作以及對消協尊重,則應該被視為必須
在國慶長假開始的前一天,浙江省工商局給消費者帶來一個好消息,終于有銀行對中消協和浙江工商部門對房貸“霸王條款”的質疑作出積極回應。報道說,廣發銀行等3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已將修改后的新條款上報到浙江省工商局。 這個消息也令中消協松了一口氣———與“霸王條款”的斗爭曙光微現。中消協總結經驗認為:這件事證明了消費者協會和行政機關溝通,社團的力量和行政的力量共同發揮作用,將是推動不平等格式合同條款進行修訂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 有評論因此認為,中消協這段文縐縐的總結與其說是談成功經驗,不如說是對自己眼下角色困境的有趣描述。這種描述下,我們看到一個模糊的社會角色定位———一方面,消協希望自己獨立于行政機構、企業之外;另一方面,又希望能夠具有一定的行政影響力,參與修正企業行為,希望行政權力回歸。 筆者以為,這樣的理解有失公允。在這句話背后,筆者也讀到了消協對行政機構的渴望的眼神,但這并非是對權力的渴求,而是對自身權利的索求。 作為社會中介組織的消費者協會,自其誕生之初,就致力于發揮獨立的社會監督作用,盡管由于體制原因,相當長的時間里,消協是作為行政機構的附庸而存在,但是,近幾年來,消協顯然在獨立性追求上表現出更多的努力,并取得切實成效。 作為獨立的、不具備特定行政權力,也不擁有訴訟主體資格的社會中介組織,消協對企業、對市場的監督作用通過什么樣的渠道釋放出來?其種種“點評”、“預警”、“調查報告”等的最終實現的方式是什么?很顯然,要通過消協對政府和市場的影響力來實現,通過行政機構的合作來實現。 如何讓消協具有更廣泛、更強大的影響力?首先,要給消協充分的話語權。這不僅指消協的“點評”、“警示”能夠在媒體上公開報道,更需政府和執法機構能積極回應。如果行政機構能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而不是沉默寡言,相信那些被“點評”的企業也不至于無動于衷。這種回應,是對消協的一種尊重,而消協是理應得到這樣尊重的。培育、發展社會中介組織的目標,是力求在政府與公眾之間、政府與企業之間、企業與市場之間,建立起溝通、平衡的橋梁。中介組織承擔大量細致的經濟和社會管理事務,代表一個群體利益,它與政府之間是平等的合作關系。平等合作是在平等對話的基礎上實現的,政府對消協的“點評”、“警示”的回應,可以看作是平等對話的一種方式。 我們常說政府職能要轉變,要變對經濟和社會事務的具體、直接管理為宏觀、間接調控;變行政強制干預為服務引導;變僵化控制為智慧管理。這些轉變的實現,離不開像消協這樣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與下發“紅頭文件”、書面強調的方式比起來,政府積極回應行動本身,更能證明消協的社會地位,更能強化消協的社會影響力。這,就是中消協對政府合理的權利而非權力的訴求。 《華東新聞》 (2004年10月12日 第二版)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