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部門不能姑息養霸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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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2日 12:37 人民網-市場報 | ||||||||
舒圣祥 今年7月30日,浙江省工商局針對13家省級銀行消貸合同中存在的問題條款,向各銀行發出了《修改通知》。工商部門已陸續對他們遞交的合同條款進行審核,相信不久后,霸王條款將在浙江消失!(據10月10日《現代金報》)
無論如何,這都是一個令人振奮的消息。不僅對浙江消費者如此,對全國的消費者同樣如此。其中重要的意義,不僅在于這三家銀行消貸合同“霸王條款”在浙江的“落馬”,更在于它讓我們看到了一個嶄新的希望和解決問題的途徑:“霸王條款”并不是不可戰勝的,只要職能部門愿意出馬,所謂“霸王”其實也只是紙老虎。 我以為,“霸王條款”能夠橫行無忌,與其說是消費者和消協的尷尬,不如說是職能部門的尷尬。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維護公平的市場環境,做好市場游戲規則的“裁判”,這本就是政府的主要職能之一。面對“霸王條款”橫行,管束不力或聽之任之,都是職能作用的缺位。 而政府部門之所以該出手時未出手,關鍵正在于“霸王”們的“政府背景”———有的長期受國家政策的特殊傾斜照顧,以老大自居;有的和官員政績息息相關,個個都是“長”政績的“大菜園”;更有一些霸王條款甚至直接就是行政機關制定并認可的,企業自稱只是“執行者”。 所以說,“霸王”橫行,不是因為政府部門動不了它們,而是因為政府部門不愿動它們。如果任憑消協怎么“點評”,政府部門都不愿出手,“霸王”當然是有恃無恐,盡可以拉些所謂“國際慣例”來掩人耳目。 一言以蔽之,“霸王”之所以成其為“霸王”,某種程度上正是職能部門姑息的結果。事實證明,只要政府部門重視起來,該出手時就出手,再“霸”的“霸王”都可以被打倒。這,正是“霸王”在浙江“落馬”的示范意義所在。 《市場報》 (2004年10月12日 第四版)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