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員下崗與巡防員上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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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2日 10:46 中國經濟時報 | |||||||||
-康勁 河南省公安廳經過兩個多月的集中清理,9600多名治安員被各級公安機關清退,有著40多年歷史的“治安聯防隊伍”從此退出歷史舞臺。但與此同時,河南省的一些地方建立了相對專業的社區巡防隊,協助公安機關進行治安巡邏。(見10月9日中國青年報)
這是公安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對聘用的治安員隊伍進行專項清理后,首次看到的公安機關對治安員的大規模清退行動。但是一面是治安員大批“下崗”,一面卻是巡防員的大批“上崗”,這絕對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 治安員的大批“下崗”是大勢所趨。治安員隊伍最早出現于上世紀60年代,對其產生過的良好效果,不能一筆抹殺,在這個群體中也確實出現過一些反扒能手、見義勇為的群眾英雄。但是,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貫徹實施,國家和人民對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要求日益提升,治安員隊伍中存在的諸多問題也逐步暴露出來,在一些地方治安聯防隊伍甚至成為影響警民關系、敗壞公安機關形象的一大頑癥。治安員雖不算是執法人員,但是他們卻擁有執法者的權力,甚至比之正規的警務人員,更少受約束,權力大到可以時時威脅到公民的人生權利。陜西麻旦旦處女嫖娼案、延安黃碟事件、孫志剛被毆致死案,以及不久前發生在北京的一對戀人被治安員追打,男友落水溺亡事件,都引起了社會各界的極大震動。 治安員是一種歷史的產物,也是一種警力不足的產物。所以,治安員“下崗”后,人們又普遍擔心警力不足問題會卷土重來。為此,巡防員“上崗”似乎也成為一種必然。但是,巡防員會不會步治安員的后轍呢? 河南公安機關規定的巡防員職責是:在綜治機構工作人員和派出所民警帶領下,定時、定點、定區域開展治安巡邏。巡防隊員不能在派出所食宿,不能在公安機關、派出所和治安警亭值班和接處警,不能參與場所和特種行業治安管理以及辦理刑事、治安案件等執法辦案活動。 從設想上看:治安員與巡防員,名稱有別,定位有異。但是,如果巡防員不參與執法辦案,就等于是個“擺設”,無法發揮維護社會治安的作用。久之,在實際執行當中,巡防員的職能肯定會隨著“任務”的需要,逐步升格,最后,雖然名稱不同,但是性質一樣,又成為一支亦善亦惡的“偽執法”群體。而且,在公安部的專項清理行動中,類似以巡防員代替治安員的做法很可能會成為一種趨勢,使人擔心的“二警察”隊伍依然存在。 目前,不論是治安員還是巡防員,他們的法律身份都很值得懷疑,至少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頒布的所有成文的法典中,我們從來找不到他們的名字,都是典型的沒有經過任何法律授權和確認的“執法隊伍”。在日益強調要依法治國的今天,能允許這種情況存在嗎? 治安員的“下崗”,我們應該為之鼓掌歡送,但是巡防員的“上崗”,卻并不值得期待。不從法律上明確巡防員的職責和權限,沒有嚴格的約束,不能從嚴整飭隊伍,下一次打死孫志剛、陷害麻旦旦的就不是治安員,而肯定會是巡防員。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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