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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科翔發表評論
IP:202.97.136.* 金融順
到2007年將有20只基金的存續期陸續屆滿。筆者認為,應盡快將封閉式基金是否延長存續期、轉換運作方式等問題擺上日程。否則,隨著時間的推移,封閉式基金可能會陷入被動局面。
到今年6月份,在54只封閉式基金中,連續滿4年以上未向持有人分紅利的基金將首次出現。筆者認為,績差基金要實現封轉開形式不容樂觀。在其存續期屆滿之時延長其存續期,首先就要滿足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金法的規定———延長合同必須達到運營業績良好的基本要求。雖然沒有看到“基金運營業績良好”的具體解釋,但筆者個人觀點是,“運營業績良好”最低也應是從其設立之日起至存續期屆滿之時,年平均回報率不低于同期銀行年存款利率(尤其是最近3年),或者在證券市場連續多年下跌時其回報率不應為負值(此時可以低于同期銀行的存款利率)。
凈值增長率并不能反映基金的真實運營業績水平和回報能力,唯有實在的分紅才是最可靠的證明。如果那些績差基金屆時不能滿足運營業績的基本要求,就不能延長其存續期。
基金管理人為了延長績差基金的存續期,可能會采取一些“非常措施”迅速改善績差基金的運營業績,以滿足‘基金運營業績良好’的基本要求。但是,即便這些績差基金業績達標后,也未必能順利進行轉型。根據新規定,“封閉式基金延長合同期限應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百分之五十以上基金份額持有人參加,方可召開;大會就審議事項做出決定,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百分之五十以上通過。”那么,屆時召開的持有人大會(尤其是沒有資金實力機構持有人參與的持有人大會)能否同時滿足上述兩個百分之五十的規定要求,還很難作樂觀估計。而實行封轉開或更換基金管理人,要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難度又所增加。
因此,這些基金尤其是績差基金所面臨的問題與其等到其存續期迫近時才去解決不如現在下決心。有關部門應本著求真務實的精神,采取可行的措施提前解決為好。這樣,就有了較大的回旋余地,解決方案會完滿些,結果滿意程度也相對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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