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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雙薪做法不一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2日 11:43 解放日報
“12+2”?“12+1”? 據新華社北京1月1日專電 (記者 鄒偉) 翻過日歷,又是一年,2008年開始之際,兌現“年底雙薪”也就成了各個單位、企業的熱門話題。許多從大學校園走上工作崗位不久的年輕人,談起“年底雙薪”,也是各有各的說法。 在國內某知名搜索引擎服務提供商工作的小陳告訴記者,她所在公司實行的是“12+2”的獎勵制度,也就是在最后一個月多發兩個月的工資。她大學畢業后進公司才半年,按規定只能多拿到一個月的工資。她對此還是很滿意的。 黎霓供職于一家外資會計事務所,剛工作一年多。她說,“雙薪”的發放肯定是一件好事,是公司對她一年工作成績的肯定,而且多發了錢,過年能給爸爸媽媽還有自己多買點東西,剩下的就攢起來,想好了怎么花的時候再拿出來用。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所謂“年底雙薪”,各個單位的具體規定不盡相同。一般來說,在企業中,多發的一個月薪水就是全年工資的平均數,是“12+1”或更多。而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一般達不到這個水平,更多的是把工資細目中的“崗位工資”和“職級工資”乘以2,并不是把最后一個月的薪水全額翻倍。因此,在這些單位工作的人們對“年底雙薪”的反應較為冷淡一些。 據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馮民平介紹,我國勞動法規中沒有關于“年底雙薪”的強制性規定,各個用人單位根據各自的情況,執行起來做法靈活多樣。“年底雙薪”是用人單位年終獎勵的一種形式,和年終獎、紅包一樣,是為了答謝員工在過去一年中的貢獻,鼓勵員工來年繼續努力;同時,選擇在年底發放,也有利于保持員工的穩定性和忠誠度。近年來,“年底雙薪”在許多企事業單位包括國家機關中已經成為較為普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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