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黃金周三薪緣何成畫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 10:31 海峽都市報
本報記者 王勛 實習生 楊樂 林晶 本報訊 “十一”黃金周開假以來,不少工友向本報新聞熱線968111反映,國慶期間,他們被要求加班趕工,卻拿不到國家規定的“三薪”或任何加班補貼。由于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多數員工為了保住“飯碗”,只好選擇沉默。 未訂合同 員工多吃啞巴虧 在福州福興投資區某工廠上班的陳先生向記者抱怨說,今年國慶期間,除了10月1日外,其它六天,他和工友們都在車間加班,卻只能按照日常的薪酬標準,拿不到任何加班補貼。 陳先生說,他在這個工廠呆了4年多,每年的“五一”、“十一”黃金周,基本都在車間度過。因為從來沒簽過勞動合同,大家都怕丟了飯碗,因此也沒人敢去討要加班費。 談話間,陳先生始終沒有透露廠方的具體名稱,記者詢問時,得到的答案卻是:“我也就是向你們訴訴苦,現在工作這么難找,哪里敢和企業作對! 記者發現,在向本報“訴苦”的工友中,多數都抱著這樣的心態。記者查閱了《勞動法》,第44條有明確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闭沾,10月1日~10月3日這三天,職工加班,應該拿到至少3倍工資。 新“勞動法” 可為員工撐腰 福州市勞動監察支隊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每年黃金周過后,他們都會接到有關克扣加班補貼的投訴,但數量并不多。按規定,職工如遇此類侵權,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但這些方式都必須由當事人出面指證,這對于不愿被炒魷魚的員工,確實是個難題。 該人士說,在許多中小企業,勞動合同的簽訂率依然很低,沒有合同作為保障,企業可以隨意開除員工,這就是許多員工吃啞巴虧的原因。 “《勞動合同法》明年1月1日實施后,將大大改變這樣的現狀。”勞動部門專家指出,《勞動合同法》明確了許多有利于勞動者的規定,比如雙方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員工提出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企業不得拒絕。而針對那些長期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也有了強有力的約束,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該專家認為,有了合同做后盾,員工爭取合法權益時,腰桿就能挺起來,因為若用人單位隨意開除員工,就要按合同賠償違約金等,違規成本就高了。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