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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游局導游人員薪酬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 03:23 信息時報
將由底薪+小費+提成構成 而不是單一靠提成來解決 時報訊 (記者 葉靜) 昨日,國家旅游局正式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國導游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表示,將探索建立以工資加導游服務費為主,帶團補貼為補充的導游人員薪酬制度,免除導游人員的后顧之憂。廣東省旅游行業協會副會長李進茂表示,這種做法對于規范整個行業的發展,提高旅游團的質量都起到了促進作用,這也標志著廣東省上萬名導游終于可以結束沒有底薪全靠提成的日子了。 導游人員也要評級 國家旅游局表示,將探索建立導游執業激勵機制。該激勵機制將綜合考慮導游人員業務技能、職業貢獻、從業年限等綜合因素,導游人員也參與評級和評職,收入與其職稱、服務質量等直接掛鉤。逐步量化對導游職業技能、專業素質、從業貢獻的考核指標,最終形成導游職級晉升機制。簡而言之就是,導游的薪酬將由底薪+小費+提成構成,而不是原來單一的靠提成來解決。 旅游企業要為導游買保險 之前從業的導游,不僅沒有基本的薪酬保障,甚至與旅行社或導游服務公司連勞動合同都沒有。此次國家旅游局明確表示,要求旅行社、社會導游服務管理機構,要與導游簽訂勞動合同。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還要為導游人員辦理必要的社會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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