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將對最低工資進行調整 6月公布7月執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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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09日 06:56 現代快報 | ||||||||
記者昨日從省勞動部門獲悉,按照《江蘇省企業最低工資暫行規定》要求,江蘇將對2005年度的最低工資進行調整,于今年6月公布,7月1日起正式執行。 據透露,2005年度的最低工資與2004年度相比漲幅不大,主要是將明確最低工資標準口徑。據勞動統計年報資料顯示,去年江蘇省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
平均工資18202元,比上年增長2490元,同比增長15.9%,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增長11.8%。企業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16691元,比上年增加2230元,同比增長15.4%;事業單位19505元,比上年增加2488元,同比增長14.6%;機關單位27203元,比上年增加4499元,同比增長19.8%。 自去年7月調整后江蘇的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類,分別達到每月620元、500元、440元和360元。截止到去年年底,在全國實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省市中,江蘇位列全國第三,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620元,與浙江并列,僅比第二名上海635元低15元。 省勞動保障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最低工資上調幅度可能不大,目前正在討論是否把最低工資標準與最低工資合二為一,現在江蘇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最低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以最低工資標準或者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作為支付標準時,應另行支付并向有關機構繳納勞動者個人依法交納的最低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而最低工資則包含了最低社會保險費和公積金兩項費用。如果明確最低工資口徑劃定最低工資,實際上也相應增長了勞動者的工資。(記者 項鳳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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