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洋B股權轉讓及重大債務重組公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1日 07:17 巨潮資訊 | ||||||||||
股票簡稱:*ST大洋B(資訊 行情 論壇)股票代碼:200057公告編號:2004-018 深圳大洋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股權轉讓及重大債務重組補充協議公告
本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深圳市金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金業集團)及其關聯公司廣東格林發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25日與佛山市順德區歐浦鋼鐵有限公司(下稱佛山歐浦公司)簽署了《股權轉讓及債務重組框架協議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約定: 一、股權轉讓事宜仍按原框架協議履行。 二、三方確認本公司經核實后的主要債務本金約2.15億元人民幣,佛山歐浦公司同意 拿出主要債務本金20%的代償金幫助本公司清償債務,前提是債權人在收到佛山歐浦公司的代償金后免除本公司剩余全部債務的償還責任,本公司已于2004年8月20日召開了全體債權人會議,見證券時報2004年8月24日《深圳大洋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于債務豁免重大事項公告》金業集團承諾在公司重組成功后,放棄向本公司追索金業集團從收購本公司股權以來為本公司墊付的全部費用的權利;同時承擔2003年年報披露的全部債務在剔除本補充協議第一款已列明的債務之外的債務的責任;如果有年報未披露的隱性債務,承擔隱性債務的還款責任(除證券時報、大公報的公告費、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費用、登記公司的登記費及稅務局等國家管理機關的費用外)。金業集團應爭取在于2004年9月30日前使各債權人與公司簽署債務償還及豁免協議,對個別內部審批時間過長的特殊債權人,簽訂協議的時間不遲于2004年11月30日。 三、原協議與補充協議相沖突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為準,未修改部分仍具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大洋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04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