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7月5日電(記者劉暢)中國證監會的代理人面色沉重地接過判決書,他們面臨著一個極為重要的事實:今天,隨著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一個將可能載入中國證券史的官司宣告結束。中國證監會將依照司法機關的決定,依法審核一家公司的上市請求,并要在60天內作出決定。對于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市場來說,這都是第一次。
今天上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的時間不過20分鐘,卻濃縮了中國證券市
場近10年的發展歷程。此前,2000年12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定中國證監會退回海南凱立中部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海南凱立)A股預選申報材料的行為違法,責令中國證監會恢復對海南凱立股票發行的核準程序。2001年1月,中國證監會提出上訴,強調自己是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的主管部門,有權依據法規制訂股票發行程序,并作出解釋。同時,中國證監會回顧了股票發行程序形成的8年歷程,強調一審法院讓其恢復對海南凱立的審核“不切實際,無法執行”。4月27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并于今天作出終審判決。
今天,該院作出的終審判決是:駁回中國證監會的上訴,維持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一審案件受理費80元和上訴的受理費80元由中國證監會承擔。對于這場費用160元、時間長達1年的訴訟,此間觀察家普遍表示,此舉對于中國證券市場具有深遠影響。
海南凱立的董事長衛凱征百感交集。她說,此時距離1998年6月,該公司向中國證監會申報上市申請材料已經整整3年。3年之后,終于由北京司法機關給了一個明確的“說法”,判定中國證監會違法,并按照法律規定予以恢復上市申請的審核,實在是“法律的幸事”、“中國證券市場的幸事”。
審判長談“凱立案”:為何判證監會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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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專題: 海南凱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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