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記者 陳楫寶 北京報道
“我的律師昨天又跟GNF和娜達聯系還是沒有取得任何結果,娜達及其律師依然避而不見”,在6月6日傍晚也即美國時間約凌晨5點,在與記者的越洋電話中,作為金龍膠囊事件的主要知情人之一李惠珍小姐顯得非常疲憊和無奈。(相關報道見本報5月28日、6月4日8版)
娜達.賽因女士選擇了沉默甚至逃避,但在如此敏感的時機和問題上,任何的逃避和躲閃只會使人更多地感到其有欲蓋彌彰之嫌。
GNF和娜達
在這整個事件中,娜達和GNF起著關鍵的作用。但是GNF是一個什么樣的機構?娜達又是一個什么樣的人?
據從美國相關人士協助查詢獲知,原來GNF本就是瑞士諾華集團下屬的研究基金會在美國投資創辦的基因工程研究機構,而娜達.賽因博士則是該機構主持天然藥物研究的首席科學家。
GNF全稱是The Genomics Institute of the Novartis Research Foundation(諾華基因工程研究所),是諾華研究基金會于1998年投資2.5億美元成立的,其地址就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圣地亞哥(San Diego,也譯作圣迭戈),擁有18萬平方英尺實驗室,是當地極具知名度的研究機構。據了解,GNF是為了充分利用由人類基因測序所帶來的巨大探索契機而成立的基因研究所。據介紹“這個研究所是成功建立在融匯了代表當今最新發展水平的多項技術基礎上,這些高科技包括:化學合成、高能量的細胞篩選、早熟小鼠基因工程、mRNA及蛋白質多肽構象分析、高效率克隆和基因表達、結構基因學、計算機生物學及生物信息學。GNF利用這些工具協同作用于諸如神經科學、免疫學、細胞信息傳導及微生物和病毒學這些生物醫學研究領域。”
值得注意的是,“GNF各學科之間的研究是彼此交叉、相互作用的,同時GNF還積極鼓勵和提倡與外界的橫向合作與交流。所有的GNF研究項目均由致力于科學發現的研究人員發起并承擔”。
在娜達.賽因今年初給李建生發回的《樣品轉讓交換協議書》中第十條也明確提到:“樣品所有者對由他本人的發明創造,無論是否已申請專利,都擁有所有權。GNF和樣品所有者將共同擁有本項研究成果,無論是否符合專利申請與否,雙方各占一半權利。”同時又表明:“GNF有權將其擁有的知識產權認證為Novartis AG(指諾華公司)或其所屬單位Novartis(諾華集團)”。從這些可以明確知道,娜達女士的研究將歸GNF所有,GNF的產權又歸諾華,所以此前報道中屢次提到的諾華在金龍膠囊事件中的角色并非空穴來風。
幾點思索
據了解,負責與娜達和GNF交涉的是美國洛杉磯著名的律師樓Morrison &foerster LLP.的Berger Matthew律師,娜達對李建生能請到洛杉磯著名的律師感到非常吃驚并馬上改變了態度。在雙方律師的協商下,一份《樣品轉讓交換協議書》于2001年1月出籠,而非常令代理律師費解的是,這份協議并沒有給在李建生在美國的全權代表李惠珍小姐和其代理律師,而是直接傳給在中國的李建生。當李建生委托律師修改好了協議再傳給娜達后再也沒有了下文,直到5月10號美國FDA批準諾華抗癌藥格里維克正式上市。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該事件時至今留下的疑點似乎很多:為什么在1999年就明確表明發現了殺死癌細胞的活性成分,而在2001年協議中才說“如果發現有效成分雙方共同擁有”?為什么娜達女士1999年5月份就從李建生那兒拿到金龍膠囊的半成品直到2001年在李的美國代理律師的一再催促下才想到簽訂樣品轉讓協議?但最后為什么又不簽呢?……
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國際貿易問題專家郝寶生研究員對此發表看法指出:“作為該事件的主要當事人之一的娜達女士,不站出來說話本身就有問題,沉默并不是最好的選擇,這反而給人們留下很多疑點。至于說抗癌藥格里維克一些主要成分早就申請專利了,為什么從1993年申請1996年獲得美國專利直到2001年才獲批上市,并且是在娜達女士從李建生提供的樣品提取物里發現了非常有效的活性成分之后?眾所周知,一種成功的化學合成藥是由許多有效的活性成分合成,人們懷疑該藥從樣品提取物中發現并采用了其正缺乏的某些活性成分,從而促使該藥品最終問世也未嘗不可能,鑒于這些情況來看,人們對此存在諸多疑惑是完全可以理解,作為提供該樣品提取物李建生總經理當然有猜測和懷疑的權利。”
記者手記:
如今“金龍膠囊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是李建生總經理以及一些專家學者、業界企業領導和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所始料不及的,其意義已經遠遠超出該事件本身,關于涉外知識產權保護、關于國內對中藥的審批標準、關于對中藥抗癌的療效爭論、關于“金龍膠囊事件”更多的是道德譴責還是法律問題,甚至在北京某高校網站BBS上由此引發出關于愛國的大討論等等,不一而足。
《21世紀經濟報道》是本著公正、真實的原則來報道“金龍膠囊事件”。我們無意去偏袒文中涉及的任何一方,也不想進行所謂的炒作,事實就是事實,對于同一事件的看法,見仁見智,讀者心里自有一本帳。對于李建生總經理本人以及中國癌癥研究基金會北京鮮藥研制中心,對于一些曾經站到前臺發表看法的專家學者和企業家而言,他們擁有知情權和評論權,而同樣對于諾華公司、對于GNF和娜達女士來說,也不例外,我們只是提供一個表達的平臺,把真實的情況傳達給讀者,把來自各方的意見反饋給讀者。保持新聞的敏感性和真實性,提倡新聞創造價值觀念,一直是我們的宗旨。在近20多天的調查采訪中,遺憾的是,事件的主角之一娜達女士只是沉默,放棄了說話的權利。
不管該事件最終結局如何,但該事件所凸現的警示意義卻是深遠的。中國癌癥研究基金會理事長兼秘書長李保榮教授說得非常深刻:西方從中藥里提取出有效的活性成分制成新的化學藥品,這給那些不重視中醫藥、看不起自己的民族虛無主義一個深刻的教訓;要切實保護好中醫藥秘方和技術,就像軍事禁區一樣保護它,因為中醫藥是我國最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行業,也最有希望走向世界。
當然,像軍事禁區一樣保護的也并非中醫藥一項,隨著中國逐漸融入世界經濟一體化大潮中和即將加入WTO,涉外交往將會越來越多,類似“金龍膠囊事件”的其他事件肯定會更加頻繁地發生,在此只是提醒那些有幸涉及到先進的高科技產品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和個人,無論是國內性質還是國際性質的個人或集體貿易交往,都應該具備契約意識,所謂“親兄弟明算帳”的古訓即是。
或許,“金龍膠囊事件”將是個“千古之謎”,謎底也只有等待娜達.賽因和GNF相關人士來親自揭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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