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曹破產”這個頭銜,曹思源已經習慣地接受了。在這次民營金融發展論壇上,曹思源又像當年堅持叫《破產法》一樣,他認為新銀行要想取得健康的發展,首先就應該有個名正言順的名字。因為“名不正,則言不順”,而“言不順,則事不成”。
他認為新銀行的名稱有四種方案:第一方案叫私有銀行,它充分擺脫所有制的問題,馬克思抓所有制,我們改革也抓所有制改革,但是我們繞彎子總是繞開所有制,以至于我們在確定企業性質時都說我們只是民營企業,我僅僅主張民營,我并不要民有。對于那些敏感的話題,曹思源也認為現在叫私有銀行恐怕一時難以統一意見,因此他又拋出了第二個方案,叫做私營銀行。
曹思源認為,叫私營銀行有法律根據,我國憲法上就有“私營企業”、“個體企業”等法律語言。但是我們在講私營企業的時候實際上是在講所有制,私營企業是老板投資的,不是國家投資的。所以實際上在講私營的時候就是在講所有制概念。曹思源認為,這是一個不得已而求其次的方案。在會議資料上,曹思源就是以“私營銀行ABC”來作為他演講的主題。
第三個方案叫民營銀行。曹思源認為,“民營”這個概念就意味在跪著改革。為什么這么說呢?1960年國家社會主義事業面臨滅頂之災,整個國民經濟到了崩潰的邊緣。后來中央發文件,恢復和發展城鄉個體工商業,于是就辦了一些民辦企業,它不敢叫私營企業,就叫民辦經濟。后來慢慢地叫民營企業。后來我們黨中央解放思想,提出了“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把“必要的補充”丟掉了。1999年將“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寫進了憲法,可是我們在開會時還是打著民營經濟的招牌。曹思源認為,中央已經在放開思想了,可是我們在實際生活中還是談“私”色變。對于這個方案,曹思源認為只要它不反對私營銀行這個提法也是可以的,就好像一個人有很多的稱呼,實際上還是一個人。
第四種方案就是只能叫民營銀行,公開申明這不是私營銀行。曹思源認為,這是最差的一個方案。明明是私人投資的為什么不能叫私營銀行?
對于以上四種方案,曹思源趨向于第二種方案,也就是叫私營銀行。他認為,私營銀行的特點關鍵在于股權制結構,私營銀行是由私營企業法人或者是自然人投資占股權主體地位的銀行。
由于私營銀行所有權而派生了私營銀行的自主權問題,它是私人投資的,當然要有自主權,所有權和自主權都是企業的生命線。但是,現在某些股份制銀行管得比四大國有銀行還死,四大國有銀行中層干部由本行任命,到人民銀行總行備案就行了。就是對某些股份制銀行,它的中層干部都要報人民銀行批準,所以曹思源強調除了所有制結構外,自主權也是我們要關注的重要問題。
關于組建私營銀行時機問題,曹思源認為應該在發展中來促進其他制度的改革。改革是一個相互配套的過程,每一項改革要想完成,至少需要99套改革來配套。但是99套改革的每一項也需要其他改革來配。如果是因為人民銀行的監管制度還沒有建立、監管的技術手段和本事還不太高,而認為民營銀行還不能誕生,那么這就好比孕婦要生孩子了,而醫院卻告訴她,我們婦產科的護士都培訓去了,還沒有培訓出來呢,先不能生,有這個道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