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證券詐騙案
2000年8月18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臺灣人孫晶被控詐騙罪成立,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罰金100萬元人民幣并退還所得贓款。此案牽涉180余名客戶,涉嫌金額3800余萬元。從1994年3月到1998年8月案發時止,孫晶在重慶市所辦公司先后用過天工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重慶國際商品交易中介服務公司、大華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渝洪經紀有限公司、黎陽經紀有限公司等名稱。在長達4年的時間里,孫晶所辦公司以證券投資咨詢服務為名,在客戶只需提供身份證、保證金,而不用提供滬深股市“股東代碼卡”等證件的情況下,代理客戶從事滬、深兩地股票交易。而且,為吸引客戶入場交易,還拋出“T+0”、高比例融資融券等誘餌。釀成了迄今為止西南最大的一起證券詐騙案。
青海證券詐騙案
2001年3月5日,青海省有關部門查封了涉嫌股票欺詐案的青海省金鵬投資有限公司。根據目前西寧證券監管特派員辦事處掌握的情況來看,在這起股票欺詐案中受騙上當的股民有230多戶,涉案金額700多萬元。這起股票欺詐案的主要手段是“模擬炒股”,即以不真正進入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手段騙取錢財。公司吸引客戶的一個重要誘餌是:為客戶提供舒適的環境,每人一臺電腦,三元一頓的便宜午餐,少交手續費,同時可以提供1至4倍融資(客戶覺得資金不夠時,可以向公司透支資金)。此外,還給工作人員給一定的提成,提成辦法是:按成交額的萬分之三提成,客戶透支則按萬分之一提成。公司普通工作人員為了獲得提成,盡力拉攏外面的股民轉到金鵬公司。
有關部門進行查封時,發現公司在西寧的兩個賬戶上總共只有資金23萬多元。
蘭州證券詐騙案
蘭州地區非法券商欺騙股民的報道在全國各大新聞媒體披露后,引起了甘肅省委、省政府和蘭州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關注和重視,指示有關部門加大打擊非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的力度,切實給廣大市民一個交待。隨后,經過調查取證,公安機關對“新蘭天”、“立祥”、“泰祥”、“永盛”、“金業”、“萬維達”、“華隴”、“力鑫”、“中亞”、“華信”、“新蘭德”、“融興”、“量子”、“傲然”等14家涉嫌非法證券期貨交易的機構進行立案查處。根據舉報登記匯總,上述14家公司誘騙入市交易者591戶,騙取入場資金3422.2萬余元,目前已向入場者清退513.4萬元。查明涉案人員114名,現已抓獲82名,在逃32人。同時查扣電腦233臺,小轎車4輛及部分非法財物。
“新國大”證券詐騙案
曹予飛,化名倪文亮,臺灣省臺北市人,北京新亞東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該人于1997年6月至1998年7月,先后以合作、聯營、收購等方式,非法成立山東中慧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北京營業部,非法收購“新國大”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精登石油公司,與龔聰穎(女)、高振宇等人合謀,以承諾無風險投資、高額回報為誘餌,采取設假盤房提供假信息等欺騙手段,騙取4100多人、高達5億余元的集資款。其中,1.7億余元用于支付客戶的“利潤”,其余的錢款被曹予飛、龔聰穎、高振宇一伙據為己有。1998年7月31日,曹予飛等人銷毀賬目攜款潛逃。9月3日,偵查員在云南省石林將欲偷渡出境的三人抓獲。共追繳贓款折合人民幣3900余萬元。2000年4月21日一審法院以集資詐騙罪依法判處曹予飛死刑;判處龔聰穎死刑,緩期2年執行;判處高振宇無期徒刑;其他涉案人員分別受到不同懲處。目前,司法機關仍在努力追繳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