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價為什么居高不下?因為開發成本高。成本為什么高?因為稅費高。稅費為什么高?因為壟斷部門權力的含金量太高。
國家早已明令取消的供水增容費,一些地方的供水部門照樣在變相或不變相地收取。對供水工程的壟斷和“指定”,使工程造價居高不下。老百姓買樓錢的很大一塊,就這樣變成了壟斷部門權力尋租的“利潤”!胺⻊铡,就這樣變成了榨取。
面對房地產業的強烈呼聲,面對廣大市民渴盼擁有寬敞居室的熱望,我們無法沉默。從今日起,本報與《羊城晚報》聯袂出擊,強勢推出系列調查報道《供水違規收費調查》,揭示樓價居高背后的深層因素,敬請讀者垂注。
從事行業稅費研究多年,并為政府稅費改革提供決策參考的廣東省房地產研究協會,近日分別向廣東省人大城建環資委主任和省物價局主要負責人提交了一份調查報告,反映供水部門利用其壟斷地位違法收費并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不正當競爭手段。
非法增容費猛收沒商量
省房地產研究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蔡穗聲疾呼,壟斷部門巧立名目的亂收費,已經成為房地產業發展的一大障礙,現在是到非解決不可的時候了,否則,正常的市場秩序無法建立,過高的樓價難有下調的空間。從1996年起,省房協先后5次在稅費調查報告中將此作為重點問題提出來,但始終未獲解決。
省房協首先反映的是這樣的問題:早在1997年廣東就取消了自來水管網費,至1999年,國家有關部委先后取消了自來水增容費、水廠建設費、自來水建設基金、水廠建設費和自來水建設附加費等。但是,廣東仍有一些城市的供水部門卻對供水增容費與管網建設費照收不誤,而且數額巨大。
這其中,最突出的是“供水增容費”。
例如,番禺某樓盤,自1998年至2000年共繳納供水增容費620多萬元。
一直到去年12月,廣州市還有開發商要繳交供水增容費。
隨便改個名照樣要“進貢”
雖然是違規收費,但是不交費的“后果”還是極其嚴重的。廣州某地產商于1999年開發的兩個樓盤,由于無力繳付100萬元的供水增容費,供水部門不接通外水,土建工程至今無法施工。
有的地方知道不合法,于是就換個說法來收費。例如,茂名地區于2000年4月之后不再收取“供水增容費”,但卻“笑納”企業的“供水設施有償使用費”和“開口費”,并要求企業按供水工程造價的8%繳納“自來水管網檢測費”,當地一家開發商在1999年至2000年內,為此“進貢”了120萬元。
不交就斷水壟斷惡如虎
在省房協對開發商的調查中,這樣反饋還有很多。在廣州市,收取的項目有“外水增容費”、“供水增容費”、“供水管網補償及集資費”、“紅外線供水管網工程費”、“臨時用水增容費”、“永久用水增容費”等等。
花都區的開發商反映說,2000年下半年住宅供水不再繳增容費,但鋪設管網的費用卻由用戶或開發商承擔。
潮州市房協報告的情況是,當地住戶安裝水表,每戶收取供水擴容費700多元,老城區則另再加收管網費200元。
惠州市房協通報說,惠州市的基建用水擴容費每噸800元,生活用水擴容費每噸700元。
樣樣都“指定”黑箱不見底
如果說,這樣收費還算“明碼實價”的話,那么讓開發商心中最沒數的就是相關工程指定施工隊伍、指定材料,預算計費全無透明度可言,開發企業對此還不敢提出異議。
省房協反映了開發商對壟斷行業“既恨又怕”的普遍心態:“惹不起,講不通,躲不開”。在房協的調查以及記者的采訪中,幾乎所有的開發商都要求不要公開企業及樓盤名稱,生怕有朝一日被穿“小鞋”。
省房協希望,政府主管部門對違規收費行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糾正和制止,切實減輕開發商的負擔。
殷小杰(摘自粵港信息日報2001-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