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有放射物質,說起來聳人聽聞。但孟昭亮老人的故事,就發生在我們身邊。
孟昭亮是涪陵市糧油進出口公司離休干部。1990年2月,他搬入公司為職工修的住宅居住。一年后,全身不適。次年8月,他開始發燒、胸痛、咳嗽、全身無力。與此同時,這幢房子的其它住戶也有類似的感覺。家住4-2號的李元興,妻子和女兒早上起床后,常感頭昏、頭痛。這幢大樓的住戶中,有老人、兒童和孕婦。
大家疑惑不解:難道搬家之后,都撞到“鬼”了?
人們開始懷疑美麗的新家。
公司找到涪陵區防疫站。防疫站對18家住戶住宅進行放射檢測,結果發現其中14戶住戶墻體中伽瑪等射線照射量大大超過國家規定標準,孟昭亮住宅放射污染最重,R放射性超標墻體多達11幅,面積為94.2平方米。
涪陵區衛生防疫站《關于涪陵首例住房放射污染損害賠償案的情況報告》中,確認孟昭亮住房環境高放射性系墻體煤渣磚中放射物質所致。涪陵區職業病診斷組集體鑒定認為,孟昭亮患有神經衰弱綜合癥,慢性單純性咽炎、貧血、血小板偏低等,經6年的超量放射,可能造成可歸因終身癌癥死亡概率等多屬性危害達0.88%。可歸因癌癥死亡時的壽命損失13.41年。
于是,孟昭亮和涪陵糧油公司將涪陵原枳城區建設綜合開發公司告上法庭。
一審法院判定原告的起訴時限已過,屬無效起訴。枳城區法院以此為由,駁回原告上訴。孟昭亮不服,上訴到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三中院審理后作出決定,中止原枳城區法院判決執行,由涪陵區法院另組合議庭再審此案。
至今尚無消息
“多年的超量放射的代價,是‘起訴時效已過’六個字能抹去的?我還要上告,一直告到他們賠我為止。”孟昭亮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