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集團董事局主席 張宏偉
講良心是做人也是做企業家的基本準則
中國企業在發展的每一個特定時期里,價值觀是不一樣的。今天我們要面對全球跨國公司,面對他們的競爭和合作,可能也要面對兩種道德觀,兩種價值觀。不管是我們本土化的還是西方的,這個游戲規則里邊有的是法律約束的,你必須遵守的,有的是法律之外的,靠我們自己來評估。比如說,剛才宋新宇先生談到起碼的職業道德。但是如果沒有一個法律體系來約束你,還有多少職業道德可以講?如果說沒有法律來約束每個人,我們還有多少人在講良心呢?我覺得良心這個東西,既是主動的,也是被動的。因為你不講不行。還有一個你自己內心感到慚愧,你覺得這樣做不公平、不公正。歸納起來,我覺得我們要對我們做的每一件事負責任,不管是你賣產品還是你從市場上拿了錢。大家會用鈔票投你的信譽票,這是對你的真正評價。如果大家能夠相信你,把錢交給你,那你首先就要追求它的價值的最大化。不管對投資者、對社會還是對家庭,都應該負起最起碼的責任,至少在你的良心標準上,在你的價值觀上都能有交待。
我覺得道德和法律,與商業規則,有統一的一面也有對立的一面。統一的時候好掌握,對立的時候你怎樣去把握?這是你應該在良知上來進行評判的東西。你覺得這樣做對或不對,你用你的價值觀來衡量。可能你認為現在不對,我欺騙了某某人,但是你知道,你在那個階段是追求價值最大化,財富的最大化,財富多了,有那個實力了,你回過頭來覺得我欠社會或者老百姓的,你可能要研究怎么去還賬。我還歸納到馮侖的那句話,你什么時間欠了什么賬你自己清楚,你今天不還,明天也得還上,這就是你做人的基本準則。
我們要面對全球跨國公司,面對他們的競爭與合作。哪些東西是我們應該永遠保留的?哪些東西是我們必須引入的?怎么找到一個對接點,讓兩種文化、兩種市場相互融合?靠規則。包括法律法規的約束,也包括道德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