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3月30日晚,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播出了《依法打假何以被查》節目,引起大家的關注。今天本報也就此事做出專門報道。發生在山東禹城的這件怪事是,該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依法打假,查處造假企業,一再受阻,最后竟遭到該市經濟環境保護委員會的調查、無端指責,并受到極不公正的處置。這一事件的是非在于我們應該依法打假,大力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以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利益和經濟的健康發展呢,還是為造假售假保駕護航,求得地方經濟的一時“繁榮”?在這個大是大非面前,每個地方的領導同志都應該好好想一想,查一查,并從禹城“大義事件”中吸取教訓。
從今天起,本報開設“大力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系列報道”專欄,歡迎廣大讀者提出批評、建議,提供線索。
本報記者 劉燦國 山東省禹城市的大義化工有限公司在一年之中三次造假,三次被查,但查來查去,最后的結果卻是造假的企業沒有受到任何有效的處罰。而依法打假的禹城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卻受到了禹城經濟環境保護委員會的調查處理,原因就是沒有執行當地一種申報制度。
2000年12月29日,在接到群眾舉報后,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山東禹城大義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農藥進行了抽查。在抽查中發現,該公司生產的掃螨劑以及稻蟲沙星均不符合有關標準。鑒于以上事實,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于2001年1月4日對查獲的藥品實行了就地封存,同時立案進行調查查處,并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責令其停產整頓并罰款6.6萬多元。
其實在此次查處之前,大義公司就曾經因為兩次造假被禹城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查處過,但由于各級領導說情而使對該公司的執法不能到位,甚至大打折扣。
2000年3月,禹城質量技術監督局就發現該企業造假農藥,但在查處假藥時,企業有關人員卻以法人代表不在為由不肯開工廠大門,該鎮領導給有關領導打電話說情,最終不了了之。
8月,根據聊城一企業舉報,禹城質量技監局執法人員再次來到該廠,又發現車間在生產假藥。由于該鎮領導出面做工作,假貨未做處理,執法人員只是責令其停止生產,并罰款3000元。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次輕罰居然觸怒了幾位鎮領導,他們向禹城市委、市政府反映:質量技術監督局未顧及禹城招商引資的困難;執法人員態度強橫;兩次執法均未到經保委辦理“準查通知書”。
市委、市政府迅速責成市經保委調查此事并提出處理意見。
9月10日,禹城經保委完成了上級下達的任務,并寫出了一份詳盡的《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的“責任分析”一節,在肯定“質量技術監督局執法本身并無不當”的前提下,援引了“幾位黨委書記”對質量技術監督局執法的三點意見。
在提“處理意見時”,經保委采取了“一輕一重”的“琵琶手”做法。
對于“大義化工”,經保委認為:“大義作為引進的外商,理應得到更多的尊重和禮遇,我市各部門都應對其高看一眼,厚愛一層,以體現我市招商引資的誠意和對外影響,公司本身也應盡快實現合法經營。”
對于質量技術監督局,經保委嚴肅提出要從五個方面進行整頓和教育,即執法手續要齊備(即申報),在服從和服務上多下功夫,不要影響政府中心工作,查處“大義事件”責任工作人員,影響不要太大,形象不要太差。
荒唐的是,禹城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隊副隊長李志明及另一名工作人員最終受到了停職7天、整頓學習一個月的處分。經保會主任徐建民表示:調查是根據鄉鎮領導反映情況做出的決定。原因是在打假之前,質量技術監督局沒有得到該委員會的批準。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技術監督部門的檢查人員只要當場出示證件申明事由便可現場執法,而無需類似經濟環境保護委員會等職能部門批準。
今年2月1日,山東省質量技監局向省委、省政府及省有關部門呈閱了《禹城市經濟環境保護委員會干擾打假行動》的文件。
文件稱:禹城市經保委以干擾外部經濟環境、破壞招商引資為名對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了查處,而大義公司依仗經保委的庇護繼續非法、大量制售劣質農藥坑害廣大農民。
山東省委、省政府迅速責成德州市紀委對此“干擾打假行動”事件進行調查。
德州紀委在2月10日做出的《調查報告》中,得出四點調查結論:禹城市委、市政府及經保委招商引資心情迫切,對引進企業疏于管理;為優化經濟環境出臺的某些條文與國家行政規章不符;對大義公司制假問題處理不及時;對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獨立執法支持不夠。另外,禹城質量技術監督局兩次處理不到位,對大義公司繼續造假也負有一定責任。
《調查報告》據此提出實質性處理意見:取消“關于行政執法執紀部門在對企業進行檢查前要取得經保委同意批準”的規定。
與此同時,禹城市委、市政府發文通知取消了這一錯誤規定,并于2月中旬吊銷了大義公司的營業執照。
3月31日,山東省質量技監局監督管理處處長王新寧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事前申報確實是“打假”行動的桎梏,等到申報完了,再趕到“打假”地點,經常發現早已是人貨兩空。
山東省打假辦主任、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劉志欽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當地行政執法部門在每次執法過程中,都有當地黨政領導出面干預,根源就是當地的地方保護,阻礙了行政執法。
在實地采訪中,記者發現,當地部分地方官員對經保委還是有“功過七三開”的看法。記者追問:“從存在意義上講,經保委到底彌補了哪些其他職能部門監管不到的漏洞?”這些同志便答不上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