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福建網十一月十八日消息:(記者鄭珊云) 福建省九屆人大常委會今天在此間審議通過了《福建省房屋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這是國內第一部保護房屋消費者權益的地方法規。該條例將于二00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近年來,福建省房地產市場發展迅速,隨之而來的房屋消費糾紛也逐年增加。福建省人大常委會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初審《福建省保護商品住房消費權益條例(草案)》后,一年多來,常委會多次在此間報刊上全文刊發《條例(草案)》廣泛征求意見,先后征求了房屋的設計、開發、銷售、消費、管理等方方面面的意見,四易其稿。
新通過的該《條例》,著重就房屋廣告誤導、房屋及用地權屬、房屋交付逾期、房屋面積“縮水”、房屋質量等問題,從消費糾紛發生的防止和解決,以及侵害消費權益的制裁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為減少房屋消費糾紛的發生,《條例》規定消費者在獲得房屋前,有權知悉房屋及其相關牧業的真實情況,經營者應當告知消費者或明示房屋的座落位置、設計環境、銷售要件、面積計價、權利限制等五種情況。
由于合同內容不細、不明,也是導致房屋消費糾紛的主要原因,《條例》規定了合同的形式、內容與其它一些要求。并規定消費者可以與經營者約定以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以套內使用面積作為交易計價結算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