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2月,B股市場誕生。
-1992年5月,滬市B股摸上歷史高點140.85點。
-1996年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國務院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標志著我國第一部全國性B股法規誕生。
-1996年6月,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嚴格管理B股開戶問題的通知》,重申境外投資者才能持有B股。
-1996年9月,證監會發布《關于清理B股帳戶的公告》,對不合格的B股帳戶進行清理。
-1996年10月,證監會頒布《境內及境外證券經營機構從事外資股業務資格管理暫行規定》。
-1997年3月,證監會發布《關于推薦B股預選企業的通知》。
-1998年3月,證監會發布《境內上市外資股公司增資發行B股暫行辦法》,首次提出符合條件的B股公司可增發B股。
-1999年3月,滬深B股分別創下21.24點和323.19點的歷史新低。
-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稅由0.4%下調至0.3%,同時證監會發布《關于企業發行B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取消B股發行中的所有制限制。
-2000年5月,證監會發布《關于增發新股的通知》,有內外資股的公司可優先增發A股。
-2000年9月,證監會發布《關于境內上市外資股公司非上市外資股上市流通問題的通知》,指出凡發行前屬中外合資企業的B股公司,獲準后外資持股可上市流通。
-2000年12月,上證所改進B股交易措施,包括:推行B股無形交易;開通B股即時成交回報;調整B股交易結算費用,縮小申報價位的最小變動單位。
-2000年2月,證監會決定允許境內居民以合法持有的外匯開立B股帳戶,交易B股。